什邡市师古中心卫生院消防维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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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师古中心卫生院消防维保项目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和要求,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组 (略) 师 (略) 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我院作为该项目的比选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本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什邡市师古中心卫生院消防维保项目
2.比选人: (略) 师 (略)

二、项目简介:本次比选主要确定什邡市师古中心卫生院消防维保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三、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项目 (略) 师 (略) 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活动。

五、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师 (略) (略) ( (略) 行政三楼)
本项目比选文件免费获取。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①收原件,②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请自带U盘拷贝标书)。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 17日15时(北京时间)。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2月15日15时(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比选地点: (略) 师 (略) (略) ( (略) 行政三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师 (略)
地 址: (略) 师 (略) 西段11号
邮 编:*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
2. 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流程及要求的权利,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和要求,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组 (略) 师 (略) 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我院作为该项目的比选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本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什邡市师古中心卫生院消防维保项目
2.比选人: (略) 师 (略)

二、项目简介:本次比选主要确定什邡市师古中心卫生院消防维保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三、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项目 (略) 师 (略) 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活动。

五、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师 (略) (略) ( (略) 行政三楼)
本项目比选文件免费获取。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①收原件,②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请自带U盘拷贝标书)。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 17日15时(北京时间)。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2月15日15时(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比选地点: (略) 师 (略) (略) ( (略) 行政三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师 (略)
地 址: (略) 师 (略) 西段11号
邮 编:*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
2. 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流程及要求的权利,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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