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2025-VGBHDB-W1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本项目为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配送期限起始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为准 | 上海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元每年 ;
3.最高限价: #元每年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签订正式合同,并附带签订应急配送协议。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下浮率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如有缺项请附情况说明,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自拟承诺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如依法无需缴纳税收或者社保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拟承诺书)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略) 页查询截图)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2 月 17 日至 2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上海 (略)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5 年 3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 3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上海 (略)
(四)提交方式: 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 3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上海 (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具体位置电话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助理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十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高主任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2025-VGBHDB-W1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本项目为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配送期限起始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为准 | 上海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元每年 ;
3.最高限价: #元每年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签订正式合同,并附带签订应急配送协议。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下浮率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如有缺项请附情况说明,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自拟承诺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如依法无需缴纳税收或者社保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拟承诺书)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略) 页查询截图)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2 月 17 日至 2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上海 (略)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5 年 3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 3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上海 (略)
(四)提交方式: 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 3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上海 (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具体位置电话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助理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十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高主任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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