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伽师县集中供热环保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二期)-超低排放改造建筑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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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略) 伽师县集中供热环保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 (略) · (略) ·伽师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招标人为伽师县项目代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 (略) :新疆维吾 (略) · (略) ·伽师县
2.项目规模: 在原有130吨锅炉基础上改造安装1台130吨(92MW)热水锅炉及辅机、含超低环保设施等附属设施;改造现有的2台65吨(46MW)和1台130吨(92MW)超低排放锅炉及原有烟囱进行内部防腐外部更新,并新增500立方米应急水池及供应系统1座,以及其 (略) 系统和电控系统。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伽师县集中供热环保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二期)-超低排放改造建筑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1.脱硫设备间:总建筑面积为541.88㎡,地上2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2.应急水池:总建筑面积为252.00㎡,地上1层,地下1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3.冲渣水池:总建筑面积为32.24㎡,地下1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4.锅炉房设备超低排放改造。5.烟囱防腐。6.储存煤场渣场地面硬化6000㎡。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方说明、图纸答疑内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所报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到场履约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所报人员现场人员不符,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力。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 (略) 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含)及以上的(新入职不足6个月的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3、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4日到 2025年03月06日
2.获取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3.招标文件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10:30
2.递交方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 (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 (略) ;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项目资金来源为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伽师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0998-#。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伽师县项目代建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明志建设 (略) | 监督机构:伽师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 系 人:王松理 | 联 系 人:曹艳霜 | 联 系 人:伽师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0998-# |
2025年02月1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