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水坪溪电子信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荣园大道及振业路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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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水坪溪电子信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荣园大道及振业路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同水坪溪电子信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荣园大 (略) 道路工程设计已由会同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会发改投资(2021)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同工 (略) 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会同产 (略) 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会同水坪溪电子信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荣园大 (略) 道路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会同水坪溪电子信息产业园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荣园大 (略) ,其中, (略) 线全长约300m, (略) 幅宽度为20m; (略) 线全长约1070m, (略) 幅宽度为12m。

2.4投资估算:约(略)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100%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为荣园大 (略)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管道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配套设计。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等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提供的专项设计成果等,且达到相关部门审批要求。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32日,其中:

?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在接到(略)方书面通知后7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后,在接到(略)方书面通知后10日历天后完成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后,在接到(略)方书面通知后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 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 (略) 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略)级;(2) (略) 政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3)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略)级及以上资质;(4)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资 (略) 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少于1个(1至3个)?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16 (略) (略) 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的日期为准。(2)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2月14 (略) (略) (http://**)( (略) (略) 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 (略) 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略) (略) 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会同县建设行业招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电话 0745-(略)。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 (略) (略) ( (略) 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 (略) 数字 (略) 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会同工 (略) 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湖南会同连山工业园标准化厂房12栋1楼 地 址: (略) (略) (略) 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项目负责人:傅裕文

电 话:(略) 电 话:0731-(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同水坪溪电子信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荣园大 (略) 道路工程设计已由会同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会发改投资(2021)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同工 (略) 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会同产 (略) 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会同水坪溪电子信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荣园大 (略) 道路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会同水坪溪电子信息产业园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荣园大 (略) ,其中, (略) 线全长约300m, (略) 幅宽度为20m; (略) 线全长约1070m, (略) 幅宽度为12m。

2.4投资估算:约(略)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100%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为荣园大 (略)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管道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配套设计。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等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提供的专项设计成果等,且达到相关部门审批要求。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32日,其中:

?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在接到(略)方书面通知后7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后,在接到(略)方书面通知后10日历天后完成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后,在接到(略)方书面通知后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 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 (略) 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略)级;(2) (略) 政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3)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略)级及以上资质;(4)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资 (略) 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少于1个(1至3个)?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16 (略) (略) 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的日期为准。(2)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2月14 (略) (略) (http://**)( (略) (略) 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 (略) 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略) (略) 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会同县建设行业招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电话 0745-(略)。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 (略) (略) ( (略) 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 (略) 数字 (略) 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会同工 (略) 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湖南会同连山工业园标准化厂房12栋1楼 地 址: (略) (略) (略) 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项目负责人:傅裕文

电 话:(略) 电 话:0731-(略)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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