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关于公开遴选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为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面做好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决定面向泾源县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农民增收,带动集体发展,泾源县组织实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环节包括玉米种植春耕、耙磨、覆膜和收获,经询价,服务期间春耕每亩60元、耙磨每亩50元、覆膜每亩50元、收获每亩200元(不含劳务费)。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25%,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原则,春耕每亩农户补助16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补助15元;耙磨每亩农户补助13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补助(略);覆膜每亩农户补助13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补助(略);收获每亩农户补助58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补助50元。用于支持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项目总补助资金或面积的60%。
二、遴选对象
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对象为有一定经营规模、联农带农及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联盟)、 (略) 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三、遴选条件
(一)在泾源县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满2年以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企业信用信息存续、纳税申报正常,财务账目完善,征信状况良好。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收集、管理能力,服务档案记录保存三年以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已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和当地农业农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服务主体名录内,接受农业农村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规范实施泾源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体优先考虑。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服务能力,不受注册时间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县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是二星级及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 (略) 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四)实施主体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配备规范的可信息化监测的终端系统,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作业证),并购买农机保险和农机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五)实施主体需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申报服务面积超过1000亩,可调配使用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耕、种、防、收机械达5台以上,工作机械配备规范的可信息化监测的系统。
(六)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要求,同时达到实时系统监测的标准。
(七)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无不良记录,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略) 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遴选程序
按照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要求,依托有实力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略) 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遴选一批有一定规模实力、服务优质、运营高效、群众认可、带动能力强的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通知在泾源县 (略) 站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有服务意愿的服务主体填写《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并加盖服务主体、所在村及乡镇公章,同时提交服务主体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简介、项目实施方案、驾驶员证件、农业机械保险、企业征信、无事故证明等资质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泾源县 (略) (农经站)。
(三)评审确定。泾源县 (略) (农经站)对经自主申报、村委会和乡镇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四)网站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服务主体名单在泾源县 (略) 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实施项目。
(五)组织实施。最终确定实施项目的服务主体签订服务承诺书,并按照《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泾源县 (略) 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经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遴选工作。
(二)做好准备。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必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泾源县农经站508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相关资料,并做好对接、联络等事宜。
(三)严格评审。泾源县 (略) (农经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要严肃工作纪律,遵守评选程序,充分体现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四)作业质量。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质量要求及监测系统设置的标准。同时,要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农业绿色生产。
(五)服务标准。严格参照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价格表技术标准执行。
(六)遴选监督。本次遴选设立举报电话0954—(略),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一经发现申报主体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联系人:张树太张晓燕
联系电话:0954-(略)
附件: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泾源县 (略)
泾源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5年2月14日
为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面做好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决定面向泾源县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农民增收,带动集体发展,泾源县组织实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环节包括玉米种植春耕、耙磨、覆膜和收获,经询价,服务期间春耕每亩60元、耙磨每亩50元、覆膜每亩50元、收获每亩200元(不含劳务费)。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25%,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原则,春耕每亩农户补助16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补助15元;耙磨每亩农户补助13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补助(略);覆膜每亩农户补助13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补助(略);收获每亩农户补助58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补助50元。用于支持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项目总补助资金或面积的60%。
二、遴选对象
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对象为有一定经营规模、联农带农及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联盟)、 (略) 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三、遴选条件
(一)在泾源县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满2年以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企业信用信息存续、纳税申报正常,财务账目完善,征信状况良好。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收集、管理能力,服务档案记录保存三年以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已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和当地农业农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服务主体名录内,接受农业农村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规范实施泾源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体优先考虑。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服务能力,不受注册时间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县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是二星级及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 (略) 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四)实施主体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配备规范的可信息化监测的终端系统,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作业证),并购买农机保险和农机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五)实施主体需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申报服务面积超过1000亩,可调配使用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耕、种、防、收机械达5台以上,工作机械配备规范的可信息化监测的系统。
(六)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要求,同时达到实时系统监测的标准。
(七)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无不良记录,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略) 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遴选程序
按照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要求,依托有实力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略) 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遴选一批有一定规模实力、服务优质、运营高效、群众认可、带动能力强的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通知在泾源县 (略) 站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有服务意愿的服务主体填写《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并加盖服务主体、所在村及乡镇公章,同时提交服务主体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简介、项目实施方案、驾驶员证件、农业机械保险、企业征信、无事故证明等资质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泾源县 (略) (农经站)。
(三)评审确定。泾源县 (略) (农经站)对经自主申报、村委会和乡镇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四)网站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服务主体名单在泾源县 (略) 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实施项目。
(五)组织实施。最终确定实施项目的服务主体签订服务承诺书,并按照《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泾源县 (略) 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经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遴选工作。
(二)做好准备。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必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泾源县农经站508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相关资料,并做好对接、联络等事宜。
(三)严格评审。泾源县 (略) (农经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要严肃工作纪律,遵守评选程序,充分体现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四)作业质量。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质量要求及监测系统设置的标准。同时,要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农业绿色生产。
(五)服务标准。严格参照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价格表技术标准执行。
(六)遴选监督。本次遴选设立举报电话0954—(略),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一经发现申报主体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联系人:张树太张晓燕
联系电话:0954-(略)
附件:泾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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