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化厂焦炉机侧新增水封除尘设施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关于焦化厂焦炉机侧新增水封除尘设施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一、项目概述
(略) 焦化厂焦炉机侧新增水封除尘设施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焦化厂焦炉机侧新增水封除尘设施项目总投资(略)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 (略) 理量(略)m3/h机侧除尘系统,对1号、2号焦炉机侧炉头烟尘进 (略) 理,采用炉头烟尘通过车载除尘罩+水封 (略) 理后进入机侧除尘的工艺,烟气净化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改造现有的炉头除尘系统,切断现有的机侧炉头烟收集干管,使原系统 (略) 理焦侧炉头烟尘和 2 处转运站产尘点烟尘,以达到焦侧更好的除尘效果。
新建机侧炉头除尘系统与现有的炉头除尘系统之间增加连通管,实现新建机侧炉头除尘系统作为焦侧炉头烟短 (略) 理系统。
具体项目如下:
(1)现有机侧炉头顶 (略) 拆除。
(2)除尘器本体、阻火器、预喷涂装置本体的安装、系统调试。
(3)水封、除尘管道、烟囱的安装。
(4)机侧车载集气罩捕集系统的安装。
(5)电机、风机的安装及调试。
(6) (略) (氮气、压缩空气、水、电)从指定地点接入使用位置。
(7)除尘管道阀 (略) 敷设及阀门调试。
(8)配套电气高、低压供电及控制系统。
(9)除尘器框架基础、风机电机基础、烟囱基础、管道支架基础等配套土建。
(10)地勘 (略) 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冶金、化工、石化及医药。
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经验。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服务时间、相关要求
1、服务时间:2025年3月-2025年6月
2、服务进度: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厂开展评估及检测,60个工作日内向宁钢提交正式报告。
3、技术服务要求:需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开展工作。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电子版报告1份,纸质报告 3 份。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助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四、其他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
1、服务方严格按照相关检测、评估标准进行,数据真实有效。除向宁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和内部归档外,不得向其他方透露宁钢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报告的内容。
2、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宁钢领取正式报告并收到有效发票后二个月内付清款项。付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
五、商务接洽的时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意愿接受“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并希望进一步洽谈的供应商,可在本采购意向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将本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佐证资料、联系方式、委托联络人、合作意向等信息通过邮箱,发送到*@*ingbosteel.com。邮件的主题或备注请注明“焦化厂焦炉机侧新增水封除尘设施项目”。我公司将甄选后与之联系,做进一步沟通了解。
六、其他声明
1、除已是宁钢合格供应商外,*@*ingbosteel.com投寄资料,以确保相关资料得到最恰当的关注。
2、我们保证会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审阅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以此决定进一步接洽的可能,但不保证所有投寄资料均得到回复。
3、如需业务帮助,请联系0574-(略) 夏女士
4、如遇廉洁援助, (略) *@*ingbosteel.com。反映问题。
一、项目概述
(略) 焦化厂焦炉机侧新增水封除尘设施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焦化厂焦炉机侧新增水封除尘设施项目总投资(略)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 (略) 理量(略)m3/h机侧除尘系统,对1号、2号焦炉机侧炉头烟尘进 (略) 理,采用炉头烟尘通过车载除尘罩+水封 (略) 理后进入机侧除尘的工艺,烟气净化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改造现有的炉头除尘系统,切断现有的机侧炉头烟收集干管,使原系统 (略) 理焦侧炉头烟尘和 2 处转运站产尘点烟尘,以达到焦侧更好的除尘效果。
新建机侧炉头除尘系统与现有的炉头除尘系统之间增加连通管,实现新建机侧炉头除尘系统作为焦侧炉头烟短 (略) 理系统。
具体项目如下:
(1)现有机侧炉头顶 (略) 拆除。
(2)除尘器本体、阻火器、预喷涂装置本体的安装、系统调试。
(3)水封、除尘管道、烟囱的安装。
(4)机侧车载集气罩捕集系统的安装。
(5)电机、风机的安装及调试。
(6) (略) (氮气、压缩空气、水、电)从指定地点接入使用位置。
(7)除尘管道阀 (略) 敷设及阀门调试。
(8)配套电气高、低压供电及控制系统。
(9)除尘器框架基础、风机电机基础、烟囱基础、管道支架基础等配套土建。
(10)地勘 (略) 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冶金、化工、石化及医药。
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经验。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服务时间、相关要求
1、服务时间:2025年3月-2025年6月
2、服务进度: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厂开展评估及检测,60个工作日内向宁钢提交正式报告。
3、技术服务要求:需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开展工作。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电子版报告1份,纸质报告 3 份。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助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四、其他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
1、服务方严格按照相关检测、评估标准进行,数据真实有效。除向宁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和内部归档外,不得向其他方透露宁钢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报告的内容。
2、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宁钢领取正式报告并收到有效发票后二个月内付清款项。付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
五、商务接洽的时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意愿接受“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并希望进一步洽谈的供应商,可在本采购意向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将本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佐证资料、联系方式、委托联络人、合作意向等信息通过邮箱,发送到*@*ingbosteel.com。邮件的主题或备注请注明“焦化厂焦炉机侧新增水封除尘设施项目”。我公司将甄选后与之联系,做进一步沟通了解。
六、其他声明
1、除已是宁钢合格供应商外,*@*ingbosteel.com投寄资料,以确保相关资料得到最恰当的关注。
2、我们保证会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审阅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以此决定进一步接洽的可能,但不保证所有投寄资料均得到回复。
3、如需业务帮助,请联系0574-(略) 夏女士
4、如遇廉洁援助, (略) *@*ingbosteel.com。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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