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项目询价函
采购名称: (略) 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二、采购主要内容(略) (略) (70人左右)进行早、午两餐食堂服务。总价款不超过*元。
三、采购要求及内容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具备具有良好的经商信誉,具有相关产品的储藏、运输、配送设备,具备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在以往的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相关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证明、产品检测报告或检验检疫证明。
3.投标人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在报价时同时提供。
四、服务范围
(略) 员工工作期间的早、午两餐的饮食供应服务工作,以及食堂内清洁卫生维护工作。
五、供应商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一年。
六、供应商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款项。
七、供应商报价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2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清单请准确填写报价,报价清单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3.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同时,请对该项目要求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书须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询价资料报送截止时间
请将报价文件于北京时间2025年2月21日(周五)上午10:00前请将报价函盖章密封( (略) 需密封盖章)送至 (略) 一 (略) ( (略) (略) 振兴 (略) 21号)。过期不予接受。
联系电话:0427-*
(略)
2025年2月17日
采购名称: (略) 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二、采购主要内容(略) (略) (70人左右)进行早、午两餐食堂服务。总价款不超过*元。
三、采购要求及内容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具备具有良好的经商信誉,具有相关产品的储藏、运输、配送设备,具备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在以往的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相关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证明、产品检测报告或检验检疫证明。
3.投标人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在报价时同时提供。
四、服务范围
(略) 员工工作期间的早、午两餐的饮食供应服务工作,以及食堂内清洁卫生维护工作。
五、供应商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一年。
六、供应商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款项。
七、供应商报价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2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清单请准确填写报价,报价清单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3.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同时,请对该项目要求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书须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询价资料报送截止时间
请将报价文件于北京时间2025年2月21日(周五)上午10:00前请将报价函盖章密封( (略) 需密封盖章)送至 (略) 一 (略) ( (略) (略) 振兴 (略) 21号)。过期不予接受。
联系电话:0427-*
(略)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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