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 (略) (略) 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5〕1号),为完成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工作,按照《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 (略) (略) 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目录代码:B0302;目录名称: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略) 。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供应商需完成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对拆除陈旧设备,保留原建筑,室内外装修、修缮,笼舍钢架加固,参观 (略) 架的更换,供配电系统安全更新、给排水及设备及设施更新外场地建生态化活动场、增设动物福利设施,对周边环境及游客通道进行调整,增加保护教育元素等情况以及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审计。
五、资金预算
项目金额:#元(#万元整)
资金来源: (略) (略) 预算“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项目资金中支付。
六、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丰富资产管理服务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工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未满3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有关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完成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有关工作。其他目标要求按行业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执行。
八、购买方式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 (略) (略) 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 17:00
地点: (略) 行政中心4号楼2层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方式:0871-#
(略) (略)
2025年2月17日
根据《 (略) (略) 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5〕1号),为完成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工作,按照《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 (略) (略) 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目录代码:B0302;目录名称: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略) 。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供应商需完成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对拆除陈旧设备,保留原建筑,室内外装修、修缮,笼舍钢架加固,参观 (略) 架的更换,供配电系统安全更新、给排水及设备及设施更新外场地建生态化活动场、增设动物福利设施,对周边环境及游客通道进行调整,增加保护教育元素等情况以及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审计。
五、资金预算
项目金额:#元(#万元整)
资金来源: (略) (略) 预算“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项目资金中支付。
六、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丰富资产管理服务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工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未满3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有关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完成小动物笼舍、狼园笼舍抢修及周边环境修缮项目审计有关工作。其他目标要求按行业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执行。
八、购买方式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 (略) (略) 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 17:00
地点: (略) 行政中心4号楼2层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方式:0871-#
(略) (略)
2025年2月17日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