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24年农村道路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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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2024年农村道路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绥中县2024年农村道路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5-02-17

项目概况

绥中县2024 (略) 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绥中县2024 (略) 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4
采购需求:

(略) 灾后重建工程(葛家乡、大王庙镇、明水乡、高甸子、加碑岩乡(王家店)、秋子沟乡、高台镇、西平、宽邦镇、高岭镇、范家乡、前卫镇、沙河镇、城郊乡、荒地镇)路面设计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4
采购需求:

(略) 灾后重建工程(卜黄线、加碑岩乡、前所镇、西甸子镇、万家镇、李家堡乡、永安堡乡)路面设计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①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略) 行业(公路)专业*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拟派的项目负责 (略) 桥梁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02包:①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略) 行业(公路)专业*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拟派的项目负责 (略) 桥梁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8日08时00分至2025年02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响应文件中应上传《关于“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的承诺函》,承诺备份件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 7.*@*26.com邮箱。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8.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 (略) (略) (网址http:http://**.cn)上进行报名。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中 (略) (略)
地 址:绥 (略) 2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187-27号楼C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葫 (略) 金融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娜
电 话: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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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5-02-17

项目概况

绥中县2024 (略) 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绥中县2024 (略) 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4
采购需求:

(略) 灾后重建工程(葛家乡、大王庙镇、明水乡、高甸子、加碑岩乡(王家店)、秋子沟乡、高台镇、西平、宽邦镇、高岭镇、范家乡、前卫镇、沙河镇、城郊乡、荒地镇)路面设计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4
采购需求:

(略) 灾后重建工程(卜黄线、加碑岩乡、前所镇、西甸子镇、万家镇、李家堡乡、永安堡乡)路面设计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①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略) 行业(公路)专业*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拟派的项目负责 (略) 桥梁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02包:①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略) 行业(公路)专业*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拟派的项目负责 (略) 桥梁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8日08时00分至2025年02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响应文件中应上传《关于“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的承诺函》,承诺备份件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 7.*@*26.com邮箱。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8.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 (略) (略) (网址http:http://**.cn)上进行报名。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中 (略) (略)
地 址:绥 (略) 2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187-27号楼C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葫 (略) 金融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娜
电 话: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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