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打印机项目第三次比选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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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打印机项目第三次比选邀请公告

一、项目名称:学生公寓自助打印机服务合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宿舍楼内自助打印机服务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8年1月12日。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国家现行行业技术标准,无不良经营记录;

3.具有所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

4.提供近三年税务机关完税证明复印件;

5.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回);

2.针对本比选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在授权书上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

六、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2 月17 日至2024年12 月19 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略) 学生公寓9号楼101室;

3.招标文件免费,有意向的企业请带齐本公告要求的资料当面报名,不接收邮寄、快递等非当面方式的报名,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七、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和地点:

1.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2024年12 月24 日10:00 (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学生公寓9号楼四层会议室;

八、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后 (略) 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史各庄 (略) 7号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略)



一、项目名称:学生公寓自助打印机服务合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宿舍楼内自助打印机服务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8年1月12日。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国家现行行业技术标准,无不良经营记录;

3.具有所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

4.提供近三年税务机关完税证明复印件;

5.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回);

2.针对本比选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在授权书上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

六、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2 月17 日至2024年12 月19 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略) 学生公寓9号楼101室;

3.招标文件免费,有意向的企业请带齐本公告要求的资料当面报名,不接收邮寄、快递等非当面方式的报名,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七、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和地点:

1.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2024年12 月24 日10:00 (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学生公寓9号楼四层会议室;

八、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后 (略) 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史各庄 (略) 7号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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