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打印机项目第三次比选邀请公告
自助打印机项目第三次比选邀请公告
一、项目名称:学生公寓自助打印机服务合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宿舍楼内自助打印机服务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8年1月12日。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国家现行行业技术标准,无不良经营记录;
3.具有所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
4.提供近三年税务机关完税证明复印件;
5.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回);
2.针对本比选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在授权书上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
六、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2 月17 日至2024年12 月19 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略) 学生公寓9号楼101室;
3.招标文件免费,有意向的企业请带齐本公告要求的资料当面报名,不接收邮寄、快递等非当面方式的报名,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七、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和地点:
1.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2024年12 月24 日10:00 (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学生公寓9号楼四层会议室;
八、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后 (略) 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史各庄 (略) 7号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略)
一、项目名称:学生公寓自助打印机服务合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宿舍楼内自助打印机服务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8年1月12日。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国家现行行业技术标准,无不良经营记录;
3.具有所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
4.提供近三年税务机关完税证明复印件;
5.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回);
2.针对本比选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在授权书上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
六、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2 月17 日至2024年12 月19 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略) 学生公寓9号楼101室;
3.招标文件免费,有意向的企业请带齐本公告要求的资料当面报名,不接收邮寄、快递等非当面方式的报名,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七、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和地点:
1.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2024年12 月24 日10:00 (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学生公寓9号楼四层会议室;
八、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后 (略) 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史各庄 (略) 7号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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