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土产日杂公司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浦城县土产日杂公司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致: 团队1、负责人:蒋炳忠、安全管理人员:季伟、仓库管理员:*倩;
团队2、负责人:林德*、安全管理人员:詹志华、仓库管理员:林武;
团队3、负责人:梁海斌、安全管理人员:陈聪、仓库管理员:杨鹿鸣; 受邀团队
就浦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保障公共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浦城县供销合社联合社决定 (略) 的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贵团队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经营权承包项目
2、招标编号:XZPCZ招[2025]-003号
3、项目地点:浦城县
4、项目内容: 本项目标的 (略) 名下:浦城 (略) 290号的一层店面用房(建筑面积60.789平方米),浦城 (略) 294号的二层办公用房(建筑61.118平方米),浦城县临江镇水东村镜子坞的烟花爆竹储备仓库(建筑面积770平方米、土地面积4979.8平方米)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编号:(闽)PF[2023]*)等供给承包方使用和经营。
5、招标包1:
(1)评估金额(元):*.00元/年
(2)招标包最低限价(元):*.00元/年
(3)招标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1 | (略) 经营权承包项目 | 1.00 | *.00元/年 | 项 | 批发业 | / |
4.承包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经营范围:烟花炮竹批发、日用品销售。承包方需在既定范围内合法经营,如有业务拓展需求,需提前征得招标方书面同意。
6.中标后承包方必须按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特定要求经营管理:
(1)储存安全
仓库条件:仓库应选址在远 (略)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地方,且要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和安全要求。仓库的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标准,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隔热等性能。
储存限量:严格按照规定的限量储存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不同种类、规格的烟花爆竹应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相互挤压,防止因摩擦、碰撞等引发事故。
安全距离:仓库内的烟花爆竹应与仓库的墙壁、屋顶、梁柱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靠墙、靠柱堆放。同时,要确保仓库之间以及仓库与周边建筑物、道路等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2)运输安全
车辆要求: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车辆,具备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性能。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人员资质: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在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和押运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运输操作规程。
装卸作业:装卸烟花爆竹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拖拉、抛摔、翻滚等野蛮装卸行为。装卸作业应在专门的装卸场地进行,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3)销售安全
零售点选址:烟花爆竹零售点应选择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地点,不得在居民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点存在。
产品质量: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产品或者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要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现场管理:零售点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易燃易爆以及周边严禁烟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标志。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不得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
(4)人员安全
培训教育: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或操作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同时,要定期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等,防止因静电、碰撞等引发事故对身体造成伤害。
(5)安全管理制度
许可证管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严格按照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地点、时间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范围经营。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并按时进行换证申请和年检。
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对经营场所、仓库、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救援措施等内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 (略) 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 (略) 置,减少事故损失。
7.资产和经营权的使用:
(略) 现有资产如下:浦城 (略) 290号的一层店面用房(建筑面积60.789平方米),浦城 (略) 294号的二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1.118平方米),浦城县临江镇水东村镜子坞的烟花爆竹储备仓库(建筑面积770平方米、土地面积4979.8平方米)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编号:(闽)PF[2023]*)等供给承包方使用和经营。
三、对投标方的要求
1.资质条件:
具有18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组成的团队,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专业证件。团队要求:承包方需组建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 (略) 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中,主要负责人应经过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熟悉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和业务流程,负责全面管理和决策,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地进行;安全管理人 (略) 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方可上岗,熟悉花炮生产工艺,懂得主要药物性能,具有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其职责包括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意见建议等。
仓库管理人员要熟悉烟花爆竹的储存要求和安全规定,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仓库的消防、通风、防潮等设备设施,负责烟花爆竹的出入库登记、库存盘点、货物保管等工作,确保储存安全。
信用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2月18至2025年2月2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
团队携带负责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等资料前往福建省浦城县兴 (略) 六号四楼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递交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兴 (略) 六号四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兴 (略) 六号四楼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高报价进行评标,具体评标细则将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七、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浦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相关安排,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浦城县 (略) (http://**.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来源信息造成的投标失误,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浦城县城 (略) 344号
联系人:张炳德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福建省浦城县兴 (略) 六号四楼
邮编: *
联系人:李华
联系电话: *
日期:2025-02-17
浦城县土产日杂公司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致: 团队1、负责人:蒋炳忠、安全管理人员:季伟、仓库管理员:*倩;
团队2、负责人:林德*、安全管理人员:詹志华、仓库管理员:林武;
团队3、负责人:梁海斌、安全管理人员:陈聪、仓库管理员:杨鹿鸣; 受邀团队
就浦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保障公共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浦城县供销合社联合社决定 (略) 的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贵团队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经营权承包项目
2、招标编号:XZPCZ招[2025]-003号
3、项目地点:浦城县
4、项目内容: 本项目标的 (略) 名下:浦城 (略) 290号的一层店面用房(建筑面积60.789平方米),浦城 (略) 294号的二层办公用房(建筑61.118平方米),浦城县临江镇水东村镜子坞的烟花爆竹储备仓库(建筑面积770平方米、土地面积4979.8平方米)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编号:(闽)PF[2023]*)等供给承包方使用和经营。
5、招标包1:
(1)评估金额(元):*.00元/年
(2)招标包最低限价(元):*.00元/年
(3)招标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1 | (略) 经营权承包项目 | 1.00 | *.00元/年 | 项 | 批发业 | / |
4.承包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经营范围:烟花炮竹批发、日用品销售。承包方需在既定范围内合法经营,如有业务拓展需求,需提前征得招标方书面同意。
6.中标后承包方必须按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特定要求经营管理:
(1)储存安全
仓库条件:仓库应选址在远 (略)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地方,且要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和安全要求。仓库的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标准,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隔热等性能。
储存限量:严格按照规定的限量储存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不同种类、规格的烟花爆竹应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相互挤压,防止因摩擦、碰撞等引发事故。
安全距离:仓库内的烟花爆竹应与仓库的墙壁、屋顶、梁柱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靠墙、靠柱堆放。同时,要确保仓库之间以及仓库与周边建筑物、道路等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2)运输安全
车辆要求: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车辆,具备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性能。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人员资质: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在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和押运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运输操作规程。
装卸作业:装卸烟花爆竹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拖拉、抛摔、翻滚等野蛮装卸行为。装卸作业应在专门的装卸场地进行,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3)销售安全
零售点选址:烟花爆竹零售点应选择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地点,不得在居民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点存在。
产品质量: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产品或者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要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现场管理:零售点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易燃易爆以及周边严禁烟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标志。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不得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
(4)人员安全
培训教育: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或操作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同时,要定期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等,防止因静电、碰撞等引发事故对身体造成伤害。
(5)安全管理制度
许可证管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严格按照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地点、时间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范围经营。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并按时进行换证申请和年检。
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对经营场所、仓库、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救援措施等内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 (略) 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 (略) 置,减少事故损失。
7.资产和经营权的使用:
(略) 现有资产如下:浦城 (略) 290号的一层店面用房(建筑面积60.789平方米),浦城 (略) 294号的二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1.118平方米),浦城县临江镇水东村镜子坞的烟花爆竹储备仓库(建筑面积770平方米、土地面积4979.8平方米)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编号:(闽)PF[2023]*)等供给承包方使用和经营。
三、对投标方的要求
1.资质条件:
具有18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组成的团队,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专业证件。团队要求:承包方需组建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 (略) 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中,主要负责人应经过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熟悉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和业务流程,负责全面管理和决策,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地进行;安全管理人 (略) 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方可上岗,熟悉花炮生产工艺,懂得主要药物性能,具有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其职责包括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意见建议等。
仓库管理人员要熟悉烟花爆竹的储存要求和安全规定,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仓库的消防、通风、防潮等设备设施,负责烟花爆竹的出入库登记、库存盘点、货物保管等工作,确保储存安全。
信用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2月18至2025年2月2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
团队携带负责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等资料前往福建省浦城县兴 (略) 六号四楼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递交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兴 (略) 六号四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兴 (略) 六号四楼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高报价进行评标,具体评标细则将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七、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浦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相关安排,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浦城县 (略) (http://**.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来源信息造成的投标失误,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浦城县城 (略) 344号
联系人:张炳德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福建省浦城县兴 (略) 六号四楼
邮编: *
联系人:李华
联系电话: *
日期: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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