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数字身份管理服务平台对接》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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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数字身份管理服务平台对接》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就《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 (略) 对接》向各社会机构采购。

  一、项目名称

  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 (略) 对接。

  二、项目预算

  本服务项目预算不超过*元,报价单位如超过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 (略) 理。

  三、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为厦门 (略) 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 (略) 对接。承 (略) (略) ,按照指定的规范,完成本次项目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三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

   (略) (略) 《 (略) (略) 关于商请确认第三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的函》要求,我局“ (略) (略) 空气质量指数”、“ (略)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需接入闽政通APP。依据《闽政通APP应用H5入驻技术开发对接规范》以及UI要求开发H5页面,用于接入闽政通APP并根据《闽政通APP建设规范》完成适老化设计。对接以下两个事项:

  (1) (略) (略) 空气质量指数: (略) (略) 空气监测数据,计 (略) (略) 空气质量日报以及时报数据,展示内容 (略) 空气质量指数排名、AQI、空气等级以及首要污染物。

  (2) (略)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 (略)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展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业务范围、检测线数量以及备注,并提供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增加、删除、修改等更新功能,保证环检机构名单数据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2.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事项(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

  根据《 (略) (略) 关于商请确认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 事项的函》要求,我局目前已入驻i厦门APP事项,包含新车注册环保审核、检测预约、公共服务、曝光台查询、咨询新闻,其中部分事项已暂停使用,需根据现有业务,优化调整i厦门已入驻事项。闽政通仅入驻新车注册环保审核事项,需增加入驻事项,使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入驻服务事项同源同质:

  (1)根据现有业务,调整i厦门已对接政务事项,删除公共 (略) 罚记录、高排放车查询事项,咨询新闻只保留通知公告事项。并同步调整机 (略) (略) 页内容。

  (2)根据《闽政通APP应用 H5入驻技术开发对接规范》以及UI要求开发H5页面,接入闽政通APP,并完成联调等工作。主 (略) 机动车检测预约、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处罚车辆曝光台、通知公告。并根据《闽政通APP建设规范》完成适老化设计。

  3.福建省 (略) 对接

  根据《 (略) (略) (略) 应用系统对接福建省 (略) 的函》以及省 (略) 印发的《关于规范对接身份认证 (略) 接口安全访问的通知》(闽数据函〔2024〕1243号)的文件要求,已对接福建省社会用 (略) 、福建省公务 (略) 的自建应用系统,须调整对接福建省 (略) 。

  为了贯彻落实《全 (略) 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安全保障规范》、《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等要求,所有涉及电子证照调用共享的业务系统所属单位进一步健全业务系统的身份认证机制,依托福建省 (略) 开展电子证照调用共享服务的公共传参改造和安全监测防护,确保业务系统规范地使用身份认证和证照调用授权。

  目前机 (略) 现在已对接福建省社会用 (略) ,需根据文件要求,更改为与福建省 (略) (公众侧)对接。 (略) 《福建省 (略) (公众侧)》对接规范、《福建省 (略) 技术规范(第2册)公众侧接口集成应用单点登录接入规范》、《福建省 (略) 技术规范第8册-统一核验服务接口》《福建省统一授权服务中心-授权确认和代办核验接口规范》完成公众侧对接,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接入申请、系统改造及联调等工作, (略) 而影响应用系统正常运行。

  四、售后要求

  系统升级后要求供应商在运维期和质保期提供定期上门维护以及日常巡检、 (略) 理、数据接口保障服务等。

  要求供应商承诺提供二年免费运维服务。

  要求供应商承诺从接到系统异常服务申告起派遣专业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五、完成期限

  第三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事项应于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福建省 (略) 对接需要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

  六、响应文件送达方式

  于2025年02月21日下午17:00前(密封并加盖公章) (略) (略) ,逾期将不予接收。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6.报价单

  七、评审标准

  在满足询价公告前提下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最终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翁先生 *

  邮寄信息: (略) (略) (略) 1 (略) (略) (略) 翁先生收

   (略) (略)

  2025年2月17日

  因工作需要,现就《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 (略) 对接》向各社会机构采购。

  一、项目名称

  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 (略) 对接。

  二、项目预算

  本服务项目预算不超过*元,报价单位如超过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 (略) 理。

  三、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为厦门 (略) 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 (略) 对接。承 (略) (略) ,按照指定的规范,完成本次项目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三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

   (略) (略) 《 (略) (略) 关于商请确认第三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的函》要求,我局“ (略) (略) 空气质量指数”、“ (略)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需接入闽政通APP。依据《闽政通APP应用H5入驻技术开发对接规范》以及UI要求开发H5页面,用于接入闽政通APP并根据《闽政通APP建设规范》完成适老化设计。对接以下两个事项:

  (1) (略) (略) 空气质量指数: (略) (略) 空气监测数据,计 (略) (略) 空气质量日报以及时报数据,展示内容 (略) 空气质量指数排名、AQI、空气等级以及首要污染物。

  (2) (略)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 (略)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展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业务范围、检测线数量以及备注,并提供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增加、删除、修改等更新功能,保证环检机构名单数据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2.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事项(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

  根据《 (略) (略) 关于商请确认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 事项的函》要求,我局目前已入驻i厦门APP事项,包含新车注册环保审核、检测预约、公共服务、曝光台查询、咨询新闻,其中部分事项已暂停使用,需根据现有业务,优化调整i厦门已入驻事项。闽政通仅入驻新车注册环保审核事项,需增加入驻事项,使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入驻服务事项同源同质:

  (1)根据现有业务,调整i厦门已对接政务事项,删除公共 (略) 罚记录、高排放车查询事项,咨询新闻只保留通知公告事项。并同步调整机 (略) (略) 页内容。

  (2)根据《闽政通APP应用 H5入驻技术开发对接规范》以及UI要求开发H5页面,接入闽政通APP,并完成联调等工作。主 (略) 机动车检测预约、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处罚车辆曝光台、通知公告。并根据《闽政通APP建设规范》完成适老化设计。

  3.福建省 (略) 对接

  根据《 (略) (略) (略) 应用系统对接福建省 (略) 的函》以及省 (略) 印发的《关于规范对接身份认证 (略) 接口安全访问的通知》(闽数据函〔2024〕1243号)的文件要求,已对接福建省社会用 (略) 、福建省公务 (略) 的自建应用系统,须调整对接福建省 (略) 。

  为了贯彻落实《全 (略) 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安全保障规范》、《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等要求,所有涉及电子证照调用共享的业务系统所属单位进一步健全业务系统的身份认证机制,依托福建省 (略) 开展电子证照调用共享服务的公共传参改造和安全监测防护,确保业务系统规范地使用身份认证和证照调用授权。

  目前机 (略) 现在已对接福建省社会用 (略) ,需根据文件要求,更改为与福建省 (略) (公众侧)对接。 (略) 《福建省 (略) (公众侧)》对接规范、《福建省 (略) 技术规范(第2册)公众侧接口集成应用单点登录接入规范》、《福建省 (略) 技术规范第8册-统一核验服务接口》《福建省统一授权服务中心-授权确认和代办核验接口规范》完成公众侧对接,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接入申请、系统改造及联调等工作, (略) 而影响应用系统正常运行。

  四、售后要求

  系统升级后要求供应商在运维期和质保期提供定期上门维护以及日常巡检、 (略) 理、数据接口保障服务等。

  要求供应商承诺提供二年免费运维服务。

  要求供应商承诺从接到系统异常服务申告起派遣专业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五、完成期限

  第三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事项应于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福建省 (略) 对接需要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

  六、响应文件送达方式

  于2025年02月21日下午17:00前(密封并加盖公章) (略) (略) ,逾期将不予接收。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6.报价单

  七、评审标准

  在满足询价公告前提下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最终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翁先生 *

  邮寄信息: (略) (略) (略) 1 (略) (略) (略) 翁先生收

   (略) (略)

  2025年2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_*.htm

  因工作需要,现就《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 (略) 对接》向各社会机构采购。

  一、项目名称

  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 (略) 对接。

  二、项目预算

  本服务项目预算不超过*元,报价单位如超过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 (略) 理。

  三、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为厦门 (略) 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 (略) 对接。承 (略) (略) ,按照指定的规范,完成本次项目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三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

   (略) (略) 《 (略) (略) 关于商请确认第三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的函》要求,我局“ (略) (略) 空气质量指数”、“ (略)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需接入闽政通APP。依据《闽政通APP应用H5入驻技术开发对接规范》以及UI要求开发H5页面,用于接入闽政通APP并根据《闽政通APP建设规范》完成适老化设计。对接以下两个事项:

  (1) (略) (略) 空气质量指数: (略) (略) 空气监测数据,计 (略) (略) 空气质量日报以及时报数据,展示内容 (略) 空气质量指数排名、AQI、空气等级以及首要污染物。

  (2) (略)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 (略)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展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业务范围、检测线数量以及备注,并提供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增加、删除、修改等更新功能,保证环检机构名单数据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2.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事项(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

  根据《 (略) (略) 关于商请确认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 事项的函》要求,我局目前已入驻i厦门APP事项,包含新车注册环保审核、检测预约、公共服务、曝光台查询、咨询新闻,其中部分事项已暂停使用,需根据现有业务,优化调整i厦门已入驻事项。闽政通仅入驻新车注册环保审核事项,需增加入驻事项,使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入驻服务事项同源同质:

  (1)根据现有业务,调整i厦门已对接政务事项,删除公共 (略) 罚记录、高排放车查询事项,咨询新闻只保留通知公告事项。并同步调整机 (略) (略) 页内容。

  (2)根据《闽政通APP应用 H5入驻技术开发对接规范》以及UI要求开发H5页面,接入闽政通APP,并完成联调等工作。主 (略) 机动车检测预约、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处罚车辆曝光台、通知公告。并根据《闽政通APP建设规范》完成适老化设计。

  3.福建省 (略) 对接

  根据《 (略) (略) (略) 应用系统对接福建省 (略) 的函》以及省 (略) 印发的《关于规范对接身份认证 (略) 接口安全访问的通知》(闽数据函〔2024〕1243号)的文件要求,已对接福建省社会用 (略) 、福建省公务 (略) 的自建应用系统,须调整对接福建省 (略) 。

  为了贯彻落实《全 (略) 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安全保障规范》、《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等要求,所有涉及电子证照调用共享的业务系统所属单位进一步健全业务系统的身份认证机制,依托福建省 (略) 开展电子证照调用共享服务的公共传参改造和安全监测防护,确保业务系统规范地使用身份认证和证照调用授权。

  目前机 (略) 现在已对接福建省社会用 (略) ,需根据文件要求,更改为与福建省 (略) (公众侧)对接。 (略) 《福建省 (略) (公众侧)》对接规范、《福建省 (略) 技术规范(第2册)公众侧接口集成应用单点登录接入规范》、《福建省 (略) 技术规范第8册-统一核验服务接口》《福建省统一授权服务中心-授权确认和代办核验接口规范》完成公众侧对接,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接入申请、系统改造及联调等工作, (略) 而影响应用系统正常运行。

  四、售后要求

  系统升级后要求供应商在运维期和质保期提供定期上门维护以及日常巡检、 (略) 理、数据接口保障服务等。

  要求供应商承诺提供二年免费运维服务。

  要求供应商承诺从接到系统异常服务申告起派遣专业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五、完成期限

  第三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事项应于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福建省 (略) 对接需要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

  六、响应文件送达方式

  于2025年02月21日下午17:00前(密封并加盖公章) (略) (略) ,逾期将不予接收。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6.报价单

  七、评审标准

  在满足询价公告前提下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最终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翁先生 *

  邮寄信息: (略) (略) (略) 1 (略) (略) (略) 翁先生收

   (略) (略)

  2025年2月17日

  因工作需要,现就《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 (略) 对接》向各社会机构采购。

  一、项目名称

  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 (略) 对接。

  二、项目预算

  本服务项目预算不超过*元,报价单位如超过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 (略) 理。

  三、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为厦门 (略) 自建政务系统与第三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及省 (略) 对接。承 (略) (略) ,按照指定的规范,完成本次项目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三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

   (略) (略) 《 (略) (略) 关于商请确认第三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的函》要求,我局“ (略) (略) 空气质量指数”、“ (略)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需接入闽政通APP。依据《闽政通APP应用H5入驻技术开发对接规范》以及UI要求开发H5页面,用于接入闽政通APP并根据《闽政通APP建设规范》完成适老化设计。对接以下两个事项:

  (1) (略) (略) 空气质量指数: (略) (略) 空气监测数据,计 (略) (略) 空气质量日报以及时报数据,展示内容 (略) 空气质量指数排名、AQI、空气等级以及首要污染物。

  (2) (略)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 (略)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展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业务范围、检测线数量以及备注,并提供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增加、删除、修改等更新功能,保证环检机构名单数据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2.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事项(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

  根据《 (略) (略) 关于商请确认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 事项的函》要求,我局目前已入驻i厦门APP事项,包含新车注册环保审核、检测预约、公共服务、曝光台查询、咨询新闻,其中部分事项已暂停使用,需根据现有业务,优化调整i厦门已入驻事项。闽政通仅入驻新车注册环保审核事项,需增加入驻事项,使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入驻服务事项同源同质:

  (1)根据现有业务,调整i厦门已对接政务事项,删除公共 (略) 罚记录、高排放车查询事项,咨询新闻只保留通知公告事项。并同步调整机 (略) (略) 页内容。

  (2)根据《闽政通APP应用 H5入驻技术开发对接规范》以及UI要求开发H5页面,接入闽政通APP,并完成联调等工作。主 (略) 机动车检测预约、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处罚车辆曝光台、通知公告。并根据《闽政通APP建设规范》完成适老化设计。

  3.福建省 (略) 对接

  根据《 (略) (略) (略) 应用系统对接福建省 (略) 的函》以及省 (略) 印发的《关于规范对接身份认证 (略) 接口安全访问的通知》(闽数据函〔2024〕1243号)的文件要求,已对接福建省社会用 (略) 、福建省公务 (略) 的自建应用系统,须调整对接福建省 (略) 。

  为了贯彻落实《全 (略) 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安全保障规范》、《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等要求,所有涉及电子证照调用共享的业务系统所属单位进一步健全业务系统的身份认证机制,依托福建省 (略) 开展电子证照调用共享服务的公共传参改造和安全监测防护,确保业务系统规范地使用身份认证和证照调用授权。

  目前机 (略) 现在已对接福建省社会用 (略) ,需根据文件要求,更改为与福建省 (略) (公众侧)对接。 (略) 《福建省 (略) (公众侧)》对接规范、《福建省 (略) 技术规范(第2册)公众侧接口集成应用单点登录接入规范》、《福建省 (略) 技术规范第8册-统一核验服务接口》《福建省统一授权服务中心-授权确认和代办核验接口规范》完成公众侧对接,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接入申请、系统改造及联调等工作, (略) 而影响应用系统正常运行。

  四、售后要求

  系统升级后要求供应商在运维期和质保期提供定期上门维护以及日常巡检、 (略) 理、数据接口保障服务等。

  要求供应商承诺提供二年免费运维服务。

  要求供应商承诺从接到系统异常服务申告起派遣专业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五、完成期限

  第三批拟入驻闽政通APP事项、第四批拟入驻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事项应于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福建省 (略) 对接需要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

  六、响应文件送达方式

  于2025年02月21日下午17:00前(密封并加盖公章) (略) (略) ,逾期将不予接收。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6.报价单

  七、评审标准

  在满足询价公告前提下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最终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翁先生 *

  邮寄信息: (略) (略) (略) 1 (略) (略) (略) 翁先生收

   (略) (略)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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