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外聘律师库增补入围招标公告
(略) 建星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 (略) 深圳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外聘律师库增补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外聘律师库增补入围
项目编号:HFSZHJZCG*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更好地满足不良清收等日常经营管理中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结合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工作实际,拟引入新的优秀律所,对分行律师库进行补充。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服务期限:自签订入围框架协议之日起共计二年。
包号划分:一个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具有有权机构颁发的、经正常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5人。
2.在 (略) 有常驻机构,日常服务半径涵盖广东省全域。
3.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不良记录,社会形象和信誉较好(参加投标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网站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以报名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拟派于本项目的服务律师团队相关要求:
(1)团队成员在近三年内依法合规经营、诚信执业,没有受到法律机关部门、律师行业 (略) 罚、惩戒,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投诉记录。
(2)须指定律师团队参与本项目,团队成员应当全部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并至少指定一名成员为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如有指定团队以外人员为我行服务的,须确保服务律师的能力与事项工作需求相匹配,且须征得我行和项目团队负责人的同意。
(3)团队成员的最低执业年限(自律师执业证发证时间计算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年,项目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的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
(4)团队成员应熟悉与银行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在金融法律业务领域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具有金融类诉讼、仲裁案件代理经验,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能够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5)团队成员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英语),具有审查涉外法律文件和解决涉外法律问题的能力。
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注:第2-5条由供应商在《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作出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一)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7日14:00至2025年2月21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方式:
方式:邮箱报名,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q.com 。
售价:人民币*佰元整(¥600.00)
在本项目采 (略) 获取招标文件为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1日14:00。
4、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14:00。
5、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 (略) 站
(http://**#/outernetlogin)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后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请选择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已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14时30分(即响应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粤海 (略) 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7楼会议室。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六、截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25年3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粤海 (略) 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7楼会议室。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恒 (略) (http://**.cn)、http://**)、 (略) 网(http://**)、 (略) 建星 (略) (http://www.sz-jstar.com/blank1.htm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深圳分行
地址: (略) (略) 粤海 (略) 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6楼
联 系 人:韩小姐
电 话:0755-*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建星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号建艺大厦1601室
项目负责人:丘工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采购人: (略) 深圳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建星 (略)
日期:2025年2月17日
(略) 建星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 (略) 深圳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外聘律师库增补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外聘律师库增补入围
项目编号:HFSZHJZCG*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更好地满足不良清收等日常经营管理中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结合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工作实际,拟引入新的优秀律所,对分行律师库进行补充。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服务期限:自签订入围框架协议之日起共计二年。
包号划分:一个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具有有权机构颁发的、经正常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5人。
2.在 (略) 有常驻机构,日常服务半径涵盖广东省全域。
3.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不良记录,社会形象和信誉较好(参加投标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网站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以报名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拟派于本项目的服务律师团队相关要求:
(1)团队成员在近三年内依法合规经营、诚信执业,没有受到法律机关部门、律师行业 (略) 罚、惩戒,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投诉记录。
(2)须指定律师团队参与本项目,团队成员应当全部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并至少指定一名成员为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如有指定团队以外人员为我行服务的,须确保服务律师的能力与事项工作需求相匹配,且须征得我行和项目团队负责人的同意。
(3)团队成员的最低执业年限(自律师执业证发证时间计算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年,项目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的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
(4)团队成员应熟悉与银行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在金融法律业务领域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具有金融类诉讼、仲裁案件代理经验,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能够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5)团队成员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英语),具有审查涉外法律文件和解决涉外法律问题的能力。
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注:第2-5条由供应商在《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作出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一)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7日14:00至2025年2月21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方式:
方式:邮箱报名,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q.com 。
售价:人民币*佰元整(¥600.00)
在本项目采 (略) 获取招标文件为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1日14:00。
4、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14:00。
5、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 (略) 站
(http://**#/outernetlogin)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后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请选择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已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14时30分(即响应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粤海 (略) 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7楼会议室。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六、截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25年3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粤海 (略) 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7楼会议室。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恒 (略) (http://**.cn)、http://**)、 (略) 网(http://**)、 (略) 建星 (略) (http://www.sz-jstar.com/blank1.htm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深圳分行
地址: (略) (略) 粤海 (略) 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6楼
联 系 人:韩小姐
电 话:0755-*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建星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号建艺大厦1601室
项目负责人:丘工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采购人: (略) 深圳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建星 (略)
日期: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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