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上海广播电视台超高清频道(东方卫视)技术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 (略) 受上海广播电视台委托,对上海广播电视台超高清频道(东方卫视)技术改造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兹请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广播电视台超高清频道(东方卫视)技术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2.工程概况:围绕支撑东方卫视4K超高清频道播出总体要求,对现有旧系统旧设备进行拆除、更新改造,具体包括4K超高清采集拍摄设备系统、4K超高清后期制作设备系统、4K超高清媒资设备系统、4K超高清播出设备系统、4K超高清传输分发设备系统等五大系统,实现东方卫视超高清 (略) 4K超高清内容制作播出能力,并通过卫星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传输分发,通过东方卫视超高清频道的节目播出,带动超高清内容生产、设备制造、网络传输和终端呈现等超高清全产业链多环节优化升级贯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即发包人要求>)
3.投资总额:约#.#元,其中建安造价约#.#元。
4.用户预算:624.#元,报价超过用户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5.建设地点: (略) (含上视大厦、广电大厦及附属裙楼)、 (略) 、广播大厦、陈行卫星地球站、东方智媒城等地。
6.设计周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参考设备清单;40天内通过评审并提交正式设计成果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且符合: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http://**)或“中国 (略) ”(http://**)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2.投标供应商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02月17日起至2025年02月21日上午10:00--11:30 、下午13:30 -- 15:30(北京时间), (略) (略) (略) 998号3A楼(上海 (略) )报名登记(双休日、国定假日除外),同时携带下列文件备查:
1、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一份;
2、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
4、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 (略)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无原件,需 (略) 上验证)。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采购文件资格。凡愿参加公开招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四、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5年02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以邮件(需加盖公章)的形式向上海 (略) 提出(如有),邮箱:*@*ttp://**。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998号3A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998号3A楼会议室。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资格。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下列任意一种材料:①提供投标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经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扫描件或盖有电子章的投标文件>一份),当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3)本项目无疑问函原件或(在有效时间内提出的)疑问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政府采购信息通过“中国 (略) ”和“ (略) (略) ”通知,若有变更信息也将会通过“中国 (略) ”和“ (略) (略)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单位:上海广播电视台
联系地址: (略) (略) 298号
联 系 人:卞老师
联系电话: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98号金天地国际大厦3A楼
联系人:唐莹
电 话:#
传 真:021-#
邮 箱:*@*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