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沙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活物资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宜宾三江新区沙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活物资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对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生活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SPCG#
三、比选项目简介
(一)本项目共1个包,比选项目简介及比选内容详见第五章,本项目设置1名中选人。
(二)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本项目资金情况:自有资金。
四、项目性质:非法定政府采购。
五、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6号]行政楼4楼党政办。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办理获取,比选申请人现场获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四)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比选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到 (略) 重新登记备案)。
(五)报名咨询电话:0831-#。
(六)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
(一)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6号]4楼大会议室本项目开标室。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5年2月20日11时00分。
九、本次比选邀请在“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信息
采 购 人: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略) 6号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831-#
我单位拟对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生活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SPCG#
三、比选项目简介
(一)本项目共1个包,比选项目简介及比选内容详见第五章,本项目设置1名中选人。
(二)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本项目资金情况:自有资金。
四、项目性质:非法定政府采购。
五、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6号]行政楼4楼党政办。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办理获取,比选申请人现场获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四)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比选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到 (略) 重新登记备案)。
(五)报名咨询电话:0831-#。
(六)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
(一)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6号]4楼大会议室本项目开标室。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5年2月20日11时00分。
九、本次比选邀请在“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信息
采 购 人: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略) 6号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83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