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轨道号地块展示区精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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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轨道号地块展示区精装修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BH202430号地块展示区精装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BH202430号地块展示区精装修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GZ*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关于合肥轨道BH202430号地块展示区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标准中“业绩需包含营销展示中心(或售楼部或销售中心或售楼中心)装饰装修施工内容”:

投标人业绩

4分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每个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

1.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

2.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业绩需包含营销展示中心(或售楼部或销售中心或售楼中心)装饰装修施工内容。

4.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和商务文件详细评审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问:业绩需包含营销展示中心(或售楼部或销售中心或售楼中心)装饰装修施工。我司注意到业绩要求中特别提到营销展示中心的装饰装修施工,能否请说明一下这一要求的必要性?营销展示中心部分的规模较小,但其他民用建筑装饰装修业绩规模较大。因此认为,该评分标准对于业绩的要求过于严格, (略) 限性和排他性。

回复:本评分项设置不限定特 (略) 域或特定行业,无局限性和排他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合肥轨道 BH* 号地 (略) 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人业绩

4分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每个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

1.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

2.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业绩需包含营销展示中心(或售楼部或销售中心或售楼中心)装饰装修施工内容。

4.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和商务文件详细评审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问:我公司认为业绩具有特定性,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是否可以改为公共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回复:该业绩设置无特定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要求装饰装修类奖项,请问以建筑幕墙项目获得的装饰奖项给予认可吗?

回复:项目为民用建筑工程获得的装修装饰奖项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 补充说明内容

1.《 (略) 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及《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已上传,请投标人参照。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五节 材料与设备要求”中“(2)参考品牌:详见《 (略) 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中品牌A档”调整为“(2)参考品牌:详见《 (略) 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中品牌A档和《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A档”。

3.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 “第五节 材料与设备要求”备注中“6、本项目采用材料推荐参照《 (略) 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中品牌A档,要求品牌不低于A档,招标人有权根据营销需求要求中标人更换品牌,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调整为“6、本项目采用材料推荐参照《 (略) 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中品牌A档和《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A档,要求品牌不低于A档,若《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 (略) 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有冲突时,以《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营销需求要求中标人更换品牌,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同时设备和材料采购需按《 (略) (略) *购设备及材料管理办法》执行,若后续制度更新,按最新制度执行。”

4.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删除“7.绿化养护的措施方案”。

第三部分 延期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3月5日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 (略) (略) (略) 2588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2楼6号开标室。

3.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7号

联系人:唐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5年2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7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BH202430号地块展示区精装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BH202430号地块展示区精装修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GZ*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关于合肥轨道BH202430号地块展示区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标准中“业绩需包含营销展示中心(或售楼部或销售中心或售楼中心)装饰装修施工内容”:

投标人业绩

4分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每个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

1.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

2.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业绩需包含营销展示中心(或售楼部或销售中心或售楼中心)装饰装修施工内容。

4.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和商务文件详细评审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问:业绩需包含营销展示中心(或售楼部或销售中心或售楼中心)装饰装修施工。我司注意到业绩要求中特别提到营销展示中心的装饰装修施工,能否请说明一下这一要求的必要性?营销展示中心部分的规模较小,但其他民用建筑装饰装修业绩规模较大。因此认为,该评分标准对于业绩的要求过于严格, (略) 限性和排他性。

回复:本评分项设置不限定特 (略) 域或特定行业,无局限性和排他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合肥轨道 BH* 号地 (略) 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人业绩

4分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每个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

1.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

2.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业绩需包含营销展示中心(或售楼部或销售中心或售楼中心)装饰装修施工内容。

4.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和商务文件详细评审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问:我公司认为业绩具有特定性,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是否可以改为公共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回复:该业绩设置无特定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要求装饰装修类奖项,请问以建筑幕墙项目获得的装饰奖项给予认可吗?

回复:项目为民用建筑工程获得的装修装饰奖项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 补充说明内容

1.《 (略) 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及《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已上传,请投标人参照。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五节 材料与设备要求”中“(2)参考品牌:详见《 (略) 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中品牌A档”调整为“(2)参考品牌:详见《 (略) 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中品牌A档和《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A档”。

3.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 “第五节 材料与设备要求”备注中“6、本项目采用材料推荐参照《 (略) 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中品牌A档,要求品牌不低于A档,招标人有权根据营销需求要求中标人更换品牌,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调整为“6、本项目采用材料推荐参照《 (略) 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中品牌A档和《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A档,要求品牌不低于A档,若《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 (略) 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有冲突时,以《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营销需求要求中标人更换品牌,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同时设备和材料采购需按《 (略) (略) *购设备及材料管理办法》执行,若后续制度更新,按最新制度执行。”

4.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删除“7.绿化养护的措施方案”。

第三部分 延期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3月5日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 (略) (略) (略) 2588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2楼6号开标室。

3.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7号

联系人:唐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5年2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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