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筹措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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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筹措项目需求公示

副食品筹措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拟按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某部副食品筹措项目,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经济要求、交付时间、预算金额等存在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内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筹措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月24日。

四、项目最高限价:

01包(畜禽肉、水产、冻货类):*元;

02包(蔬菜、水果类):*元;

03包(米面粮油、牛奶、饮品类、干调杂品类):*元。

五、项目概况:

1.供货周期:1年,合同期内若连续3个季度考评优秀、基层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可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1次)。如遇政策调整,按照上级制度规定实施,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2.各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3.各供应商报价为各品类折扣价,不接受高于9折报价。

六、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质:行政许可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二)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需要在http://**进行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如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完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逐页加盖公章,*@*q.com,提出意见建议应该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该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性额,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张助理

固定电话:0516-*/*

0516-*

地址: (略) (略)

十、监督联系人:

刘干事:0516-*

,江苏, (略) , (略) ,徐州,0516-

副食品筹措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拟按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某部副食品筹措项目,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经济要求、交付时间、预算金额等存在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内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筹措

二、项目编号:2024-*

三、公示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月24日。

四、项目最高限价:

01包(畜禽肉、水产、冻货类):*元;

02包(蔬菜、水果类):*元;

03包(米面粮油、牛奶、饮品类、干调杂品类):*元。

五、项目概况:

1.供货周期:1年,合同期内若连续3个季度考评优秀、基层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可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1次)。如遇政策调整,按照上级制度规定实施,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2.各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3.各供应商报价为各品类折扣价,不接受高于9折报价。

六、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质:行政许可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二)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需要在http://**进行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如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完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逐页加盖公章,*@*q.com,提出意见建议应该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该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性额,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张助理

固定电话:0516-*/*

0516-*

地址: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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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略) , (略) ,徐州,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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