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沧州分行保安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银行沧州分行保安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银行沧州分行保安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沧州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沧州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概况:本项目选取2家保安服务投标人提供服务,共 (略) 点:分行本部(含分行营业部)、16家支行、 (略) (略) 外科楼、综合楼 、 (略) 、锦绣天地等4个离行自助。人员数量需求:一标段分行(含营业部)保安人员9名,每个县域支行保安人员3名,市区支行2人,合计26人。二标段支行每个县域支行保安人员3名,市区支行2人,对离行自助设备巡查保安人员数量不做要求,最少26人。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先进行第一标段的评审,投标人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继续参加第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18至2025-02-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颐和国际A座714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还应携带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3-10 09:00 ,地点为 (略) (略) 颐和国际A座71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规定的50%计取。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沧州分行,联系人 (略) 理人:尙经理,电话:0317-*;招标代理:瑞和安惠 (略) ,联系人 (略) 理人:刘国忠、张献献,联系电话:0317-*。邮箱:*@*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银行沧州分行纪检室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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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行沧州分行保安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银行沧州分行保安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沧州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沧州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概况:本项目选取2家保安服务投标人提供服务,共 (略) 点:分行本部(含分行营业部)、16家支行、 (略) (略) 外科楼、综合楼 、 (略) 、锦绣天地等4个离行自助。人员数量需求:一标段分行(含营业部)保安人员9名,每个县域支行保安人员3名,市区支行2人,合计26人。二标段支行每个县域支行保安人员3名,市区支行2人,对离行自助设备巡查保安人员数量不做要求,最少26人。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先进行第一标段的评审,投标人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继续参加第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18至2025-02-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颐和国际A座714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还应携带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3-10 09:00 ,地点为 (略) (略) 颐和国际A座71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规定的50%计取。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沧州分行,联系人 (略) 理人:尙经理,电话:0317-*;招标代理:瑞和安惠 (略) ,联系人 (略) 理人:刘国忠、张献献,联系电话:0317-*。邮箱:*@*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银行沧州分行纪检室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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