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服务选聘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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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服务选聘招标公告


(略)

关于聘请诉讼代理服务机构的选聘告知函

一、服务内容

我公司诉某供应商纠纷案提供一审、二审(如涉及)诉讼代理服务, (略) 裁定文书结算代理费用。

(注:初步 (略) (略) )

二、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其他组织: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5.若为分公司, (略) 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 (略) 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情况截图或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三)财务状况要求: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证明材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仅需反映财务状况的关键页面),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四)报名机构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格式详附件2-6)。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需明确)。

三、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单位应就本次选聘报送相关参选文件,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详附件2-1);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附件2-2、2-3);

3.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承诺函、财务报表、业绩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4.报价(参选单位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应收取的全部费用(即含税包干价)。若参选单位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参选单位免费提供,选聘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格式详附件2-6);

5.团队配置(格式详附件2-7);

6.服务方案。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四、选聘程序

本次采用线下选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 (略) 在线报名参与项目,现场(或邮寄)递交响应文件;

(二)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参选文件,公布各参选单位报价并登记,参选单位对报价签字确认后暂时离场。

(三)评审委员会对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存在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则召集所有单位入场后当场宣布未通过单位名单及原因),如需单位进行澄清说明的,可现场要求单位进行澄清;

(四)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形成评审报告,确定候选人排名;

(五)选聘结束后,采 (略) 内部决策,通过后将结果通知中选单位,双方择日签订正式协议。

五、选聘材料提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比选时间均为2025年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需提交正本1份,副本1份。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次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下递交,具体如下:

文件递交及公开比选地点: (略) (略) 红光 (略) 西段1098号(允许邮寄递交)

六、评分规则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律所综合实力(10分)、买卖合同纠纷相关业绩(10分)、实施方案(17分)、服务团队(10分)、参选文件规范性(3分)、服务报价(50分)组成。其中报价低于控制价50%或高于控制价即为废标,报价高于控制价50%且不超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以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评审基准价得满分50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所报价格与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保留两位小数。

七、限价要求

本次限价(略)元,采用总价包干模式。

八、澄清及修改

1、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西南联 (略) 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 (略) 向采购人提出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17时),但采购人可决定是否采纳申请事项。

3、比选申请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略) 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因未查阅公告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

1、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中选人原因造成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序与其他中选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选聘联系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略)

地址: (略) (略) 红光 (略) 西段1098号

(略)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1:本次选聘项目简介

附件1-2:主要合同条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公开比选)

附件2-4:参选承诺书

附件2-5:参选单位业绩项目一览表

附件2-6:报价表

附件2-7:拟派团队情况表

附件2-8:保密承诺函(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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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关于聘请诉讼代理服务机构的选聘告知函

一、服务内容

我公司诉某供应商纠纷案提供一审、二审(如涉及)诉讼代理服务, (略) 裁定文书结算代理费用。

(注:初步 (略) (略) )

二、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其他组织: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5.若为分公司, (略) 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 (略) 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情况截图或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三)财务状况要求: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证明材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仅需反映财务状况的关键页面),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四)报名机构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格式详附件2-6)。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需明确)。

三、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单位应就本次选聘报送相关参选文件,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详附件2-1);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附件2-2、2-3);

3.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承诺函、财务报表、业绩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4.报价(参选单位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应收取的全部费用(即含税包干价)。若参选单位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参选单位免费提供,选聘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格式详附件2-6);

5.团队配置(格式详附件2-7);

6.服务方案。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四、选聘程序

本次采用线下选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 (略) 在线报名参与项目,现场(或邮寄)递交响应文件;

(二)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参选文件,公布各参选单位报价并登记,参选单位对报价签字确认后暂时离场。

(三)评审委员会对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存在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则召集所有单位入场后当场宣布未通过单位名单及原因),如需单位进行澄清说明的,可现场要求单位进行澄清;

(四)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形成评审报告,确定候选人排名;

(五)选聘结束后,采 (略) 内部决策,通过后将结果通知中选单位,双方择日签订正式协议。

五、选聘材料提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比选时间均为2025年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需提交正本1份,副本1份。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次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下递交,具体如下:

文件递交及公开比选地点: (略) (略) 红光 (略) 西段1098号(允许邮寄递交)

六、评分规则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律所综合实力(10分)、买卖合同纠纷相关业绩(10分)、实施方案(17分)、服务团队(10分)、参选文件规范性(3分)、服务报价(50分)组成。其中报价低于控制价50%或高于控制价即为废标,报价高于控制价50%且不超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以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评审基准价得满分50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所报价格与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保留两位小数。

七、限价要求

本次限价(略)元,采用总价包干模式。

八、澄清及修改

1、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西南联 (略) 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 (略) 向采购人提出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17时),但采购人可决定是否采纳申请事项。

3、比选申请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略) 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因未查阅公告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

1、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中选人原因造成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序与其他中选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选聘联系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略)

地址: (略) (略) 红光 (略) 西段1098号

(略)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1:本次选聘项目简介

附件1-2:主要合同条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公开比选)

附件2-4:参选承诺书

附件2-5:参选单位业绩项目一览表

附件2-6:报价表

附件2-7:拟派团队情况表

附件2-8:保密承诺函(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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