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司-2025年高、次高压管网抢修备品备件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九江公司-2025年高、 (略) 抢修备品备件 | ||
项目编号: | 251IE* | ||
项目地址: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2025年高、 (略) 抢修备品备件(项目编号:TZXT-JJGS-2025-B004)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九 (略) , (略) 自筹。现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 (略) 公告信息。 | ||
公告名称: | 九江公司-2025年高、 (略) 抢修备品备件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九 (略) | ||
交货期(天): | 90 | ||
交货期说明: | 90日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 ||
招标/采购范围: | 高、 (略) 抢修备品备件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响应人为分支机构的,响应 (略) (机构)独家授权委托书、总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1份管材或管件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结算发票或其他证明业绩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类似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标;(必须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必须承诺)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必须承诺) (1)近 3 年内(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 (略) (略) (略) (略) 成交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 (略) 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 (略) (略) (略) (略) 黑名单的或暂存承揽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 ||
联系人: | 曹辉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名称: | 九江公司-2025年高、 (略) 抢修备品备件 | ||
项目编号: | 251IE* | ||
项目地址: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2025年高、 (略) 抢修备品备件(项目编号:TZXT-JJGS-2025-B004)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九 (略) , (略) 自筹。现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 (略) 公告信息。 | ||
公告名称: | 九江公司-2025年高、 (略) 抢修备品备件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九 (略) | ||
交货期(天): | 90 | ||
交货期说明: | 90日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 ||
招标/采购范围: | 高、 (略) 抢修备品备件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响应人为分支机构的,响应 (略) (机构)独家授权委托书、总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1份管材或管件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结算发票或其他证明业绩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类似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标;(必须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必须承诺)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必须承诺) (1)近 3 年内(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 (略) (略) (略) (略) 成交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 (略) 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 (略) (略) (略) (略) 黑名单的或暂存承揽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响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 ||
联系人: | 曹辉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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