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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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发表时间

商睢征预告字〔20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 (略) 2025年 (略) 建设用地( (略)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范围内,约22.5633公顷,涉 (略) 宋城街道 (略) 、闫集镇 (略) 、闫集镇 (略) 、闫集镇 (略) 、闫集镇吴营村、古宋街道 (略) 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 (略) 2025年 (略) 建设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略) (略) 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或宋城街道、古宋街道和闫集镇,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略) 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3日。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17日


商睢征预告字〔20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 (略) 2025年 (略) 建设用地( (略)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范围内,约22.5633公顷,涉 (略) 宋城街道 (略) 、闫集镇 (略) 、闫集镇 (略) 、闫集镇 (略) 、闫集镇吴营村、古宋街道 (略) 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 (略) 2025年 (略) 建设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略) (略) 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或宋城街道、古宋街道和闫集镇,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略) 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3日。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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