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街村设施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浪街村设施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浪街村设施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榆中县 (略) 以榆农业农村字【2025】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由榆农领发【2025】1号下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楠 (略)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榆中县小康营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浪街村设施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榆中县小康营乡浪街村
4、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总用地面积(略).98㎡,新建83座塑料大棚,总建筑面积(略)㎡,并配套 (略) 、给排水系统(包 (略) 铺设、U型渠建设以及观察井)等室外附属设施。具体如下:
①塑料大棚
新建长度30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3座,建筑面积1260㎡;新建长度32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10座,建筑面积4480㎡;新建长度34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9座,建筑面积4284㎡;新建长度36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9座,建筑面积4536㎡;新建长度40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9座,建筑面积5040㎡;新建长度45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7座,建筑面积4410㎡;新建长度50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27座,建筑面积(略)㎡;新建长度55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5座,建筑面积3850㎡;新建长度60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4座,建筑面积3360㎡。
②室外工程
新建2 (略) 1590m;新建DN110PE给水主管2540m;新建DN60PB给水支管(含出水立管)273.9m;新建观察井12座;新建U型渠1466m。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7、工期: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6日;
8、估算总投资:520.(略)元。
9、资金来源:榆中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自筹资金。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略)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1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投标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 (略) 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3日。
5. (略) 站: (略) 公共 (略) 站(http://**)。
5.3获取方法: (略) (略) 网站(http://**)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投标 (略) 公共 (略) ,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CZR格式一份、NGEF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对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小康营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艳
电话:(略)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 (略)
联系人:邸维利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榆中县小康营乡人民政府
地 址:榆中县小康营乡
联系人:刘艳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楠 (略)
地址: (略) 榆中县兴隆山大道
联系人:何亚丽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榆中县 (略)
2025年2月18日
浪街村设施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浪街村设施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榆中县 (略) 以榆农业农村字【2025】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由榆农领发【2025】1号下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楠 (略)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榆中县小康营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浪街村设施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榆中县小康营乡浪街村
4、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总用地面积(略).98㎡,新建83座塑料大棚,总建筑面积(略)㎡,并配套 (略) 、给排水系统(包 (略) 铺设、U型渠建设以及观察井)等室外附属设施。具体如下:
①塑料大棚
新建长度30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3座,建筑面积1260㎡;新建长度32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10座,建筑面积4480㎡;新建长度34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9座,建筑面积4284㎡;新建长度36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9座,建筑面积4536㎡;新建长度40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9座,建筑面积5040㎡;新建长度45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7座,建筑面积4410㎡;新建长度50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27座,建筑面积(略)㎡;新建长度55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5座,建筑面积3850㎡;新建长度60m、跨度14m、高度5m的塑料大棚4座,建筑面积3360㎡。
②室外工程
新建2 (略) 1590m;新建DN110PE给水主管2540m;新建DN60PB给水支管(含出水立管)273.9m;新建观察井12座;新建U型渠1466m。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7、工期: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6日;
8、估算总投资:520.(略)元。
9、资金来源:榆中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自筹资金。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略)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1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投标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 (略) 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3日。
5. (略) 站: (略) 公共 (略) 站(http://**)。
5.3获取方法: (略) (略) 网站(http://**)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投标 (略) 公共 (略) ,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CZR格式一份、NGEF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对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小康营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艳
电话:(略)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 (略)
联系人:邸维利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榆中县小康营乡人民政府
地 址:榆中县小康营乡
联系人:刘艳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楠 (略)
地址: (略) 榆中县兴隆山大道
联系人:何亚丽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榆中县 (略)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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