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委托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淮南市2025年省控饮用水源地全分析等项目中部分指标监测的公开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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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委托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淮南市2025年省控饮用水源地全分析等项目中部分指标监测的公开询价函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文件的要求,我中心拟对2025年省控饮用水源地全分析等项目中我中心无监测资质的部分指标监测工作进行购买服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以便我中心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开展此项工作。

一、项目名称

(略) 2025年省控饮用水源地全分析等项目中部分指标监测项目。

二、询价需求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监测点位: (略) 级地表水水源地( (略) 水源地、袁庄水厂、平山头水厂),3个县级地表水水源地(寿县二水厂、安丰塘备用水源地、毛集水厂)、凤台县3个地下水备用水源地、30个农田灌溉水点位。

监测时间:市级地表水水源地每年2次,分别为3月10日和8月10日前开展采样;县级地表水水源地8月10日前开展。

采样:地下水水源地3月10日和8月10日前各采样监测一次。

监测项目: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三溴#烷、二氯#烷、1,2-二氯#烷、环氧氯#烷、氯#烯、1,1-二氯#烯、1,2-二氯#烯、氯#二烯、六氯#二烯、四氯苯③、六氯苯、2,4-二硝基#苯、2,4,6-三硝基#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醛、#烯醛、三氯#醛、联苯胺、#烯酰胺、#烯腈、水合肼、四#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基黄原酸、活性氯、环氧七氯、对硫磷、#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萘威、溴氰菊酯、#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钛共47项指标。

地下水:3月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碘化物、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和铝共7项;8月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中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碘化物、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和铝7项和表2中铍、银、二氯#烷、1,2-二氯#烷、1,1,1-三氯#烷、1,1,2-三氯#烷、1,2-二氯#烷、三溴#烷、氯#烯、1,1-二氯#烯、1,2-二氯#烯、2,4-二硝基#苯、2,6-二硝基#苯、萘、蒽、荧蒽、苯并(b)荧蒽、多氯联苯(总量)、2,4,6-三氯酚、五氯酚、六六六(总量)、γ-六六六(林丹)、六氯苯、七氯、2,4-滴、克百威、涕灭威、敌敌畏、#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毒死蜱、百菌清、莠去津、草甘膦35项指标,共42项指标。

农田灌溉水:《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中蛔虫卵数和全盐量共2项指标,30个点位上下半年各监测一次,采取本中心送样至受委托检测机构的方式。

3、现场检测由本中心质量管理室等部门联合至现场对受委托检测机构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受委托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现场检测及采样,并做好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交接全过程记录和证据保存工作,以及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检测工作,并于3月、8月20日(地表水、地下水)和6月10日、11月10日(农田灌溉水)前提供带CMA章的纸质数据报告和质控报告各2份及原始记录扫描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应 (略) 场 (略) 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的环境检测项目范围涵盖以上所有需开展的监测项目。其中地表水各指标的方法检出限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中的项目标准限值;地下水各指标的方法检出限须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项目Ⅲ类标准限值。农田灌溉水2项指标监测方法需采用《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3中规定的监测方法。

3、供应商在安徽省有开展环境检测的固定工作场所,且与资质认定证书标注的检测场所相一致;拥有从事环境检测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设施等,并具备相应的工作条件。

4、质量保证措施要求

供应商必须配合我中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发放标准物质进行考核;实验室现场检查;现场采样合规合法性和实验室化验分析及数据上报等全过程监督;监测方案的制订,包括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的完整性;按照监测方案开展情况;检测人员持证、检测设备、试剂消耗、方法选用、实验室环境,通过查阅检测原始记录检查监测全过程的规范性;原始记录包括现场采样、样品运输、储存、交接、分析测试、监测报告等。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得高于#元,包含因水质异常等原因需开展加密监测的费用。

6、2023-202 (略) 因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正 (略) 罚或未完成整改、信用尚未修复的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四、供应商响应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函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中需包含资质证书及附表(突出标示以上所有需开展的监测项目),并提供所有需开展的监测项目相应检测方法的检出限、报价明细表,按照采样技术规范要求,报价明细表中需明确各监测项目的监测点位数、采样个数和监测频次。

4、响应文件需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 (略) 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5、响应文件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6、请参与的服务机构务必于2025年2月21日18:00前按照采购要求和供应商要求提供所有证明资料。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材料将予以拒收。

7、本项目所有的监测因子均不允许分包。

8、参加询价的各单位一旦确定为拟采购对象,除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可退出,否 (略) 诚信考核记录。

五、联系方式

安徽省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技术室

地址: (略) (略) (略) 42号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楼204室

电话:0554-#

传真:0554-#

邮箱:*@*63.com

安徽省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2月18日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文件的要求,我中心拟对2025年省控饮用水源地全分析等项目中我中心无监测资质的部分指标监测工作进行购买服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以便我中心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开展此项工作。

一、项目名称

(略) 2025年省控饮用水源地全分析等项目中部分指标监测项目。

二、询价需求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监测点位: (略) 级地表水水源地( (略) 水源地、袁庄水厂、平山头水厂),3个县级地表水水源地(寿县二水厂、安丰塘备用水源地、毛集水厂)、凤台县3个地下水备用水源地、30个农田灌溉水点位。

监测时间:市级地表水水源地每年2次,分别为3月10日和8月10日前开展采样;县级地表水水源地8月10日前开展。

采样:地下水水源地3月10日和8月10日前各采样监测一次。

监测项目: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三溴#烷、二氯#烷、1,2-二氯#烷、环氧氯#烷、氯#烯、1,1-二氯#烯、1,2-二氯#烯、氯#二烯、六氯#二烯、四氯苯③、六氯苯、2,4-二硝基#苯、2,4,6-三硝基#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醛、#烯醛、三氯#醛、联苯胺、#烯酰胺、#烯腈、水合肼、四#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基黄原酸、活性氯、环氧七氯、对硫磷、#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萘威、溴氰菊酯、#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钛共47项指标。

地下水:3月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碘化物、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和铝共7项;8月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中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碘化物、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和铝7项和表2中铍、银、二氯#烷、1,2-二氯#烷、1,1,1-三氯#烷、1,1,2-三氯#烷、1,2-二氯#烷、三溴#烷、氯#烯、1,1-二氯#烯、1,2-二氯#烯、2,4-二硝基#苯、2,6-二硝基#苯、萘、蒽、荧蒽、苯并(b)荧蒽、多氯联苯(总量)、2,4,6-三氯酚、五氯酚、六六六(总量)、γ-六六六(林丹)、六氯苯、七氯、2,4-滴、克百威、涕灭威、敌敌畏、#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毒死蜱、百菌清、莠去津、草甘膦35项指标,共42项指标。

农田灌溉水:《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中蛔虫卵数和全盐量共2项指标,30个点位上下半年各监测一次,采取本中心送样至受委托检测机构的方式。

3、现场检测由本中心质量管理室等部门联合至现场对受委托检测机构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受委托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现场检测及采样,并做好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交接全过程记录和证据保存工作,以及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检测工作,并于3月、8月20日(地表水、地下水)和6月10日、11月10日(农田灌溉水)前提供带CMA章的纸质数据报告和质控报告各2份及原始记录扫描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应 (略) 场 (略) 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的环境检测项目范围涵盖以上所有需开展的监测项目。其中地表水各指标的方法检出限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中的项目标准限值;地下水各指标的方法检出限须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项目Ⅲ类标准限值。农田灌溉水2项指标监测方法需采用《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3中规定的监测方法。

3、供应商在安徽省有开展环境检测的固定工作场所,且与资质认定证书标注的检测场所相一致;拥有从事环境检测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设施等,并具备相应的工作条件。

4、质量保证措施要求

供应商必须配合我中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发放标准物质进行考核;实验室现场检查;现场采样合规合法性和实验室化验分析及数据上报等全过程监督;监测方案的制订,包括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的完整性;按照监测方案开展情况;检测人员持证、检测设备、试剂消耗、方法选用、实验室环境,通过查阅检测原始记录检查监测全过程的规范性;原始记录包括现场采样、样品运输、储存、交接、分析测试、监测报告等。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得高于#元,包含因水质异常等原因需开展加密监测的费用。

6、2023-202 (略) 因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正 (略) 罚或未完成整改、信用尚未修复的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四、供应商响应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函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中需包含资质证书及附表(突出标示以上所有需开展的监测项目),并提供所有需开展的监测项目相应检测方法的检出限、报价明细表,按照采样技术规范要求,报价明细表中需明确各监测项目的监测点位数、采样个数和监测频次。

4、响应文件需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 (略) 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5、响应文件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6、请参与的服务机构务必于2025年2月21日18:00前按照采购要求和供应商要求提供所有证明资料。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材料将予以拒收。

7、本项目所有的监测因子均不允许分包。

8、参加询价的各单位一旦确定为拟采购对象,除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可退出,否 (略) 诚信考核记录。

五、联系方式

安徽省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技术室

地址: (略) (略) (略) 42号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楼204室

电话:0554-#

传真:0554-#

邮箱:*@*63.com

安徽省淮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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