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称为“东方”) (略) 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
对甘肃省境内9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截至2025年1月20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合计人民币1,408,#,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957,#,未偿利息人民币451,#。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 (略)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 (略) 工作人员、该 (略) 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略) ,担保 (略)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 (略) 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中国东方 (略) 网站http://**.cn。
任何对标 (略) 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 (略) 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东方联系人:冯先生、史先生、许女士
电话:0931-#;0931-#;0931-#
手机:#;#;#
地址: (略) (略) (略) 621号长业金座22楼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委办公室)
0931-#(中国东方 (略) (略) )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 (略)
电话:0931-#
国家金融监 (略) (略)
电话:0931-#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