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
一、培育对象:
年满 16 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
业服务等人员。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育。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企业家)、创新创业带头人、
农业经理人和乡村治理带头人。专业生产型重点培养掌握现
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
质农业劳动者。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
1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从高素质农民优秀学员中选拔培育一批农民讲师。
二、培育目标
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需求,推动地
方党委政府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以农民为中心,整体提
高科技文化素质,以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
发展为原则,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
质农民队(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
发展。
三、培育管理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统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明确
年度工作任务,对各地进行工作指导和绩效管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年度任务计划,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
四、培育方案
(二)农业农村部制定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案。省级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本规范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或计划,包括培育对象、培育年限、培育目标、 培育内容、培育形式、绩效管理、指导服务等内容。实施方案或计划应围绕党中央、 (略) 关于农民教育培训的部署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围绕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任务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围绕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做好组织设计。线上教学:购买课件,依 (略) (“云上智农”APP),开展线上教学和考核。培训班结业前,要动员和组织参训学员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app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独立在线评价,要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得低于90%,农民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不低于90%。
(三)班级管理: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24 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台账》
(四)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采取“集中培训+跟踪服务”形式。
高素质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
一、适用范围
整村推进行动是指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以提升农民综合素养为目标,以送教入村为组织形式,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专项行动。
二、培训对象及规模
年满16周岁,在本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人员,不受户籍性质和所在地限制,不允许跨村落开展。承担任务的每个行政村培育人数在50人以上。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综合素养课程为主,包括但不限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农”相关政策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三资”管理、农业金融保险等领域理念、知识和倡导性要求。鼓励创新开展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乡风文明等相关培训,宣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优秀农耕文化,传授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有效治理方式。鼓励将学法用法示范户纳入培训范畴,并开设学法用法相关课程。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
五、培训形式
按照“立足发展、满足需求、提升质效”原则,以就地集中培训为主,根据需要适当安排实习实训。鼓励培育机构创新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培训,切实提高培训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培训总时长不超过8学时(1天),不少于4学时(半天)。
课堂教学建议以团队建设、案例教学、 (略) 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推进乡村文化、非遗传承、传统产业等优质教学资源进课堂。组织学员就地就近到实习实践场所、合作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乡村治理示范点、农业文化遗产地现场观摩、实地体验、动手操作、模拟教学。现场教学应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规律,明确教学目标、任务、流程、方法,配好实训教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