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西财罚〔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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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西财罚〔2025〕2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 (略)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 (略) (略) 二段53号6楼

二、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四川 (略) 在“农 (略) 二期项目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7)中存在将强制性标准及过期标准作为评审因素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第三款“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及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下列行为:(一)执行已废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 (略) 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略)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 (略) 分,并予通报:(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以及《四川省财 (略) 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责令四川 (略) 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四川 (略) 作出“警告” (略) 罚。

(略) (略)

2025年1月8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 (略)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 (略) (略) 二段53号6楼

二、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四川 (略) 在“农 (略) 二期项目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7)中存在将强制性标准及过期标准作为评审因素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第三款“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及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下列行为:(一)执行已废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 (略) 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略)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 (略) 分,并予通报:(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以及《四川省财 (略) 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责令四川 (略) 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四川 (略) 作出“警告” (略) 罚。

(略) (略)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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