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略) _来安县_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新增7项)采集表 | |||||||||||||||
序号 | 地市 | 县区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
1 | (略) | 来安县 | 来安县 (略) | 稻谷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 (略) 安徽省粮食和 (略) (略) 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农〔2020〕540号) | 补贴对象为我 (略) 划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 | / | / | / | 根据当年按规定安排的补贴资金和符合补贴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 乡镇面积登记、审核、公示; (略) 进行面积审核、 (略) 核定补贴标准、乡镇填写资金发放清册并公示;县级审核公示发放 | 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一卡通”发放管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 9月20日前 | 0550-# | |
2 | (略) | 来安县 | 来安县 (略) | 扩种油菜补贴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3〕358号) | 补助对象为当年秋冬种扩种油菜面积达1亩以上的种植主体 | / | / | / | 根据当年资金总额及种植面积测算(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补助标准按种植面积1亩以上50亩以下补助标准的1.5倍测算) | 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资金发放”的程序,对农户油菜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测算补贴标准、乡镇填写资金发放清册并公示;县级审核公示发放 | 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一卡通”发放管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 6月底前 | 0550-# | |
3 | (略) | 来安县 | 来安县 (略) | 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3〕358号) | 补助对象为当年县域内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种植主体 | 150元/亩 | 50元/亩 | 50元/亩 | / | 按照种植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审核验收、县级抽样复核,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面积,县乡公示发放 | 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一卡通”发放管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 12月底前 | 0550-# | |
4 | (略) | 来安县 | 来安县 (略) | 秸秆综合利用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0〕1204号) 《来安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来农〔2023〕107号) | 符合条件的秸 (略) 场主体 | / | 1、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对符合条件的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利用水稻、小麦、其他农作物(油菜、玉米、花生等)秸秆分别按照60元/吨、48元/吨、36元/吨的标准进行奖补。在原有奖补基础上,对超出#吨部分提高10%、超出#吨部分提高30%、超出#吨部分提高40%、超出#吨部分提高60%。奖补资金省级补贴60%。2、秸秆收储运奖补。对符合条件的收储点,在秸秆收储过程中的运输和贮存按50元/吨的标准进行奖补,省级补贴70%。 | / | 1、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对符合条件的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利用水稻、小麦、其他农作物(油菜、玉米、花生等)秸秆分别按照60元/吨、48元/吨、36元/吨的标准进行奖补。在原有奖补基础上,对超出#吨部分提高10%、超出#吨部分提高30%、超出#吨部分提高40%、超出#吨部分提高60%。奖补资金县级补贴40%。2、秸秆收储运奖补。对符合条件的收储点按50元/吨的标准进行奖补,县级补贴30%。 | 乡镇推荐企业—年终验收-第三方审计— (略) 站公示—拨付资金 主体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核。 | 财政部门拨付到实施主体 | 3月底前 | 0550-# | |
5 | (略) | 来安县 | 来安县 (略) | 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高职在校学生 |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左右。按春、秋两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500元左右 |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左右。按春、秋两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500元左右 | / | / | (一)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困难学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通过系统导 (略) 春(秋)季困难学生名册,逐人审核校正,留存校正名册并签字确认,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国家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困难学生皆具有正式学籍,无需提供“学籍证明”。(二)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学生名册中的困难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由困难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填写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籍证明”,经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申请对象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此部分困难家庭子女的公示、兑现环节可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困难学生的公示、兑现环节同步进行。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春季学期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秋季学期原则上在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0550-# | / |
6 | (略) | 来安县 | 来安县 (略) | 农村改厕补助 |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皖农社〔2021〕14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3〕1204号) | 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补贴至改厕施工单位 | / | 500元/户 | / | 3000元/户 | 县 (略) 在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 (略) 提交拨付申请 | 财政部门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账户 | 7月底前 | 0550-# |
(略) _来安县_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新增7项)采集表 | |||||||||||||||
序号 | 地市 | 县区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
1 | (略) | 来安县 | 来安县 (略) | 稻谷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 (略) 安徽省粮食和 (略) (略) 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农〔2020〕540号) | 补贴对象为我 (略) 划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 | / | / | / | 根据当年按规定安排的补贴资金和符合补贴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 乡镇面积登记、审核、公示; (略) 进行面积审核、 (略) 核定补贴标准、乡镇填写资金发放清册并公示;县级审核公示发放 | 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一卡通”发放管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 9月20日前 | 0550-# | |
2 | (略) | 来安县 | 来安县 (略) | 扩种油菜补贴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3〕358号) | 补助对象为当年秋冬种扩种油菜面积达1亩以上的种植主体 | / | / | / | 根据当年资金总额及种植面积测算(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补助标准按种植面积1亩以上50亩以下补助标准的1.5倍测算) | 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资金发放”的程序,对农户油菜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测算补贴标准、乡镇填写资金发放清册并公示;县级审核公示发放 | 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一卡通”发放管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 6月底前 | 0550-# | |
3 | (略) | 来安县 | 来安县 (略) | 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3〕358号) | 补助对象为当年县域内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种植主体 | 150元/亩 | 50元/亩 | 50元/亩 | / | 按照种植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审核验收、县级抽样复核,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面积,县乡公示发放 | 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一卡通”发放管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 12月底前 | 0550-# | |
4 | (略) | 来安县 | 来安县 (略) | 秸秆综合利用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0〕1204号) 《来安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来农〔2023〕107号) | 符合条件的秸 (略) 场主体 | / | 1、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对符合条件的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利用水稻、小麦、其他农作物(油菜、玉米、花生等)秸秆分别按照60元/吨、48元/吨、36元/吨的标准进行奖补。在原有奖补基础上,对超出#吨部分提高10%、超出#吨部分提高30%、超出#吨部分提高40%、超出#吨部分提高60%。奖补资金省级补贴60%。2、秸秆收储运奖补。对符合条件的收储点,在秸秆收储过程中的运输和贮存按50元/吨的标准进行奖补,省级补贴70%。 | / | 1、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对符合条件的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利用水稻、小麦、其他农作物(油菜、玉米、花生等)秸秆分别按照60元/吨、48元/吨、36元/吨的标准进行奖补。在原有奖补基础上,对超出#吨部分提高10%、超出#吨部分提高30%、超出#吨部分提高40%、超出#吨部分提高60%。奖补资金县级补贴40%。2、秸秆收储运奖补。对符合条件的收储点按50元/吨的标准进行奖补,县级补贴30%。 | 乡镇推荐企业—年终验收-第三方审计— (略) 站公示—拨付资金 主体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核。 | 财政部门拨付到实施主体 | 3月底前 | 0550-# | |
5 | (略) | 来安县 | 来安县 (略) | 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 |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高职在校学生 |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左右。按春、秋两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500元左右 |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左右。按春、秋两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500元左右 | / | / | (一)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困难学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通过系统导 (略) 春(秋)季困难学生名册,逐人审核校正,留存校正名册并签字确认,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国家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困难学生皆具有正式学籍,无需提供“学籍证明”。(二)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学生名册中的困难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由困难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填写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籍证明”,经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申请对象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此部分困难家庭子女的公示、兑现环节可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困难学生的公示、兑现环节同步进行。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春季学期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秋季学期原则上在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0550-# | / |
6 | (略) | 来安县 | 来安县 (略) | 农村改厕补助 |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皖农社〔2021〕14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3〕1204号) | 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补贴至改厕施工单位 | / | 500元/户 | / | 3000元/户 | 县 (略) 在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 (略) 提交拨付申请 | 财政部门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账户 | 7月底前 | 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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