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校园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三、公告时间: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1日
四、采购需求:
1、通过校内询价后确定为我校在广东 (略) 电子 (略) 修缮工程的服务商。
2、报价服务商按要求进行提供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须知:
1、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服务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服务商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4、服务商必须具有广东 (略) 电子 (略) 修缮工程资格,截图纸质加盖公章为准。
5、服务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报价服务商认真查看报价表(附件),该文件不允许改动,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后完整打印和提交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备注: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报价服务商提交报价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下午3点,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否则一律拒收,提交报价 (略) (略) (略) 18号保安室(不允许私自放置),联系人李老师020-(略),其余时间不接受报价文件和拒绝一切快递报价(快递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完成后,满足学校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折扣率为中标服务商,中标服务商须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广东 (略) 电子 (略) 修缮工程进行议价。
七、中标方式:满足学校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折扣率的为中标服务商,中标服务商须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广东 (略) 电子 (略) 修缮工程进行议价。
八、项目需求:请查看附件: (略) 校园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报价表。
九、联系方式:采购部门:020-(略)
监督部门:020-(略)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