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教育系统校园安保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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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教育系统校园安保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 (略) 教育系统校园安保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南办公大楼8楼82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2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CG(2025)001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教育系统校园安保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总金额:*元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需求及预算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保安服务

保安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有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属性: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根据财政部、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截止投标文件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法人身份证、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可由本人持有;(格式见第八部分,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略) 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0)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保许可证》或提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的承诺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注:(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上述所有资质应与投标文件分开单独密封,并与投标文件一起在招标正式开始前递交,以便开标前进行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0 日至2025年02月 26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 (略) (略) 南办公大楼8楼821室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2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待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鲜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鲜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鲜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前来办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中段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29-*


(略) (略)

2025年02月19日





[网络编辑: (略) (略) 郭飞]

(略) (略) 教育系统校园安保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南办公大楼8楼82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2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CG(2025)001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教育系统校园安保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总金额:*元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需求及预算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保安服务

保安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有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属性: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根据财政部、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截止投标文件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法人身份证、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可由本人持有;(格式见第八部分,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略) 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0)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保许可证》或提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的承诺函;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注:(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上述所有资质应与投标文件分开单独密封,并与投标文件一起在招标正式开始前递交,以便开标前进行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0 日至2025年02月 26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 (略) (略) 南办公大楼8楼821室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2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待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鲜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鲜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鲜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前来办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中段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29-*


(略) (略)

2025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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