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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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秀山发改投〔2022〕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 (略)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秀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梅江镇、妙泉镇、清溪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县洪安镇、梅江镇、妙泉镇、清溪街道主管改造工程,管径(略),全长约19.4km,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气阀井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略).(略)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当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本项目 (略) 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2-24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2-26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13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秀 (略) 代理机构:
亿诚 (略)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人:
邹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5年02月19日
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秀山发改投〔2022〕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 (略)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秀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梅江镇、妙泉镇、清溪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县洪安镇、梅江镇、妙泉镇、清溪街道主管改造工程,管径(略),全长约19.4km,配套建设闸阀井、排气阀井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略).(略)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当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本项目 (略) 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2-24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2-26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13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秀 (略) 代理机构:
亿诚 (略)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人:
邹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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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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