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分局外驻单位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采购公告包三
项目概况 (略) 外驻单位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 JSZC-*-NJDL-G2025-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12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DL-G2025-0009
项目名称: (略) 外驻单位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5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简介): (略) (略) (略) 外驻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三餐及其他餐饮服务、食材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 (略)
方式:在“江苏 (略) ”免费下载
售价:*
2025-03-1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 (略) ”(www.ccgp-http://**)更正公告。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96号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9号万达广场E座1213-1216室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工
电话:025-*
项目概况 (略) 外驻单位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 JSZC-*-NJDL-G2025-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12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DL-G2025-0009
项目名称: (略) 外驻单位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5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简介): (略) (略) (略) 外驻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三餐及其他餐饮服务、食材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 (略)
方式:在“江苏 (略) ”免费下载
售价:*
2025-03-1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 (略) ”(www.ccgp-http://**)更正公告。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96号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9号万达广场E座1213-1216室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工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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