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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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泰州金田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 (略)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江苏 (略) 聚(略)烯酰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 (略) 聚(略)烯酰胺采购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略)元/吨。2025年 (略) 日 (略) 理量约(略)吨,2025年采购总预算价(略)元左右,日均单耗3PPM,药剂年预估使用量80吨(纯药计),但最终使用量以年实际称重结果为准。(略)方指定以10kg/袋的包装方式,对标的物进行包装运输。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5、招标需求:江苏 (略) 聚(略)烯酰胺采购,详见项目需求。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的内容相适应;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净水材料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则需提供净水材料生产厂家生产及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还需具备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内第三方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聚(略)烯酰胺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如国家有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所有相关强制性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2024年10月-12月));

5、业绩要求:

自 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项目(污水厂同类型药剂),且交易金额在(略)以上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或者发票以供验证。合同或者发票总金额不足(略)元的业绩将不被认为是有效业绩。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能按相关承诺办理业务;

(1)投标人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或缺陷;

(2)投标人未被纳入江苏 (略) 黑名单或招标人同板块不合格供应商;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无不诚信记录(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未及时更新导致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投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说明,该证明材料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4)投标人不得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公告);

8、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5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身份证、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受托人身份证、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缴纳账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售后不退。

缴纳账户:泰州金田 (略)

账号:(略)(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州高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2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州金田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2号三楼)

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泰州金田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2号三楼)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8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金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略)

七、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之日起算。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元整。

2、递交形式: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支付。

3、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打款至招标代理账户中。

打款账户:泰州金田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州高港支行

账户号:(略)(略)

注: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 (略) 上银行支付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足额支付,并将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 (略) 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还。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

九、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一次性足额缴纳中标金额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按中标承诺的服务期、要求完成,服务期间未出现重大失误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情况,结束后履约保证金如数返还(无息)。

泰州金田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 (略)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江苏 (略) 聚(略)烯酰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 (略) 聚(略)烯酰胺采购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略)元/吨。2025年 (略) 日 (略) 理量约(略)吨,2025年采购总预算价(略)元左右,日均单耗3PPM,药剂年预估使用量80吨(纯药计),但最终使用量以年实际称重结果为准。(略)方指定以10kg/袋的包装方式,对标的物进行包装运输。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5、招标需求:江苏 (略) 聚(略)烯酰胺采购,详见项目需求。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的内容相适应;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净水材料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则需提供净水材料生产厂家生产及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还需具备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年内第三方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聚(略)烯酰胺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如国家有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所有相关强制性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2024年10月-12月));

5、业绩要求:

自 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项目(污水厂同类型药剂),且交易金额在(略)以上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或者发票以供验证。合同或者发票总金额不足(略)元的业绩将不被认为是有效业绩。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能按相关承诺办理业务;

(1)投标人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或缺陷;

(2)投标人未被纳入江苏 (略) 黑名单或招标人同板块不合格供应商;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无不诚信记录(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未及时更新导致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投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说明,该证明材料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4)投标人不得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公告);

8、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5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身份证、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受托人身份证、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缴纳账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售后不退。

缴纳账户:泰州金田 (略)

账号:(略)(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州高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2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州金田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2号三楼)

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泰州金田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2号三楼)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8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金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略)

七、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之日起算。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元整。

2、递交形式: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支付。

3、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打款至招标代理账户中。

打款账户:泰州金田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州高港支行

账户号:(略)(略)

注: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 (略) 上银行支付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足额支付,并将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 (略) 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还。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

九、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一次性足额缴纳中标金额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按中标承诺的服务期、要求完成,服务期间未出现重大失误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情况,结束后履约保证金如数返还(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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