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信访局购买服务公告
(略) (略)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就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信访工作法治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元以下(按照实际购买服务为准)。
三、购买服务内容
派驻两名执 (略) (略) 办公,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工作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服务内容为:
1.信 (略) 理意见及交、督办件办理报告合法性审查;
2.协助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调查审核工作;
3.为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调查研究,深入了解信访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和实际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4.定期对信访工作法治化进行评估,及时收集信访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5.根据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际需求,提供其他相关的法治化服务。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依法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近三年度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提供服务的必要专业人员(执业律师)等;
3.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等材料。
五、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0日至2月26日。
六、其他事项
未尽 (略) (略) 办公室解释。(联系人:柳老师;联系方式: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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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就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信访工作法治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元以下(按照实际购买服务为准)。
三、购买服务内容
派驻两名执 (略) (略) 办公,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工作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服务内容为:
1.信 (略) 理意见及交、督办件办理报告合法性审查;
2.协助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调查审核工作;
3.为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调查研究,深入了解信访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和实际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4.定期对信访工作法治化进行评估,及时收集信访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5.根据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际需求,提供其他相关的法治化服务。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依法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近三年度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提供服务的必要专业人员(执业律师)等;
3.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等材料。
五、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0日至2月26日。
六、其他事项
未尽 (略) (略) 办公室解释。(联系人:柳老师;联系方式: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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