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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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编号:YZZXBGS0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共三年)

(五)采购需求

1.为采购人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

3.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

4.对采购人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就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5.接受采购人委托,担任诉讼、仲裁等案件代理人。

6.就采购人的重大项目提供全程的专项法律服务。

7.对采购人所涉及的经济行为进行法律分析。

8.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9.为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事务提供其他所需的法律服务。

10.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办理上述第5项事项时的优惠幅度或计费方式。

(四)最高限价:*元/年(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五)竞争性磋商报名登记、资格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方式:

自北京时间2025年2月19日15时起至2025年2月25日15时止,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资格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 *@*q.com。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登记并发送资格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若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本次其竞争性磋商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重新报名登记)。

二、评审时间及方式

2025年2月26日10时在译制中心( (略) 66号19楼1916会议室)进行竞争性磋商,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须在2025年2月25日15时前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需密封盖章,一式五份)。评选方式为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前三年内不得具有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响应文件构成

(一)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反馈时间)

(五)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情况及相应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报价明细(含税)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明确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所有文件加盖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公章(骑缝章)

(三)报价均为含税价

(四)文件发送邮箱:*@*q.com,

联系人:周鑫

咨询电话:*

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

2025年2月17日

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编号:YZZXBGS0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共三年)

(五)采购需求

1.为采购人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

3.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

4.对采购人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就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5.接受采购人委托,担任诉讼、仲裁等案件代理人。

6.就采购人的重大项目提供全程的专项法律服务。

7.对采购人所涉及的经济行为进行法律分析。

8.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9.为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事务提供其他所需的法律服务。

10.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办理上述第5项事项时的优惠幅度或计费方式。

(四)最高限价:*元/年(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五)竞争性磋商报名登记、资格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方式:

自北京时间2025年2月19日15时起至2025年2月25日15时止,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资格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 *@*q.com。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登记并发送资格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若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本次其竞争性磋商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重新报名登记)。

二、评审时间及方式

2025年2月26日10时在译制中心( (略) 66号19楼1916会议室)进行竞争性磋商,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须在2025年2月25日15时前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需密封盖章,一式五份)。评选方式为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前三年内不得具有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响应文件构成

(一)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反馈时间)

(五)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情况及相应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报价明细(含税)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明确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所有文件加盖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公章(骑缝章)

(三)报价均为含税价

(四)文件发送邮箱:*@*q.com,

联系人:周鑫

咨询电话:*

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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