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延安市审计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各有关考生:
根据《20 (略)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选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20 (略)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的考生,按照《公告》规定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选聘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地点: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 (略) (略) 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进行现场审核,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及报名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 (略)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略) 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编人员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并加盖公章;本人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聘文件、招聘通知书、分配文件、干部介绍信等相关上编资料( (略) 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4.工作经历证明:5年及以上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近五年年度考核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材料真实性:考生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全者,取消后续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存,后续各环节均需使用。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11-(略)
附件:
(略) (略)
2025年2月19日
各有关考生:
根据《20 (略)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选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20 (略)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的考生,按照《公告》规定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选聘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地点: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 (略) (略) 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进行现场审核,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及报名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 (略)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略) 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编人员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并加盖公章;本人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聘文件、招聘通知书、分配文件、干部介绍信等相关上编资料( (略) 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4.工作经历证明:5年及以上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近五年年度考核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材料真实性:考生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全者,取消后续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存,后续各环节均需使用。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11-(略)
附件:
(略) (略)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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