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略)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运维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2月11日至2月18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5年3月6日10:00
(略)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运维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6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CQS24C#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AF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略)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运维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人对运维服务团队、服务事项、务时间保障、运维应急响应、培训要求、运维报告方面和配合通信调试的要求。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合同期满后若更换运维服务商,还须承担交接过渡期的运维工作(过渡期一般为3个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6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65.#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须获得 (略) (集团)授权。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提供授权书,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 (略) 址: (略) (略) (www.ccgp-chongqing.gov.c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 (略) (略) (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 (略) (略) 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3月6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厅
地址: (略) (略) (略) 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 (略) (略) (略) 102号
联系人:杨旭光、战健
电话:02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02号
联系人:廖航宇、谢沛诘
电话:023-#、#
注: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2月11日
项目名称: (略)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运维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2月11日至2月18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5年3月6日10:00
(略)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运维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6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CQS24C#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AF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略)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运维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人对运维服务团队、服务事项、务时间保障、运维应急响应、培训要求、运维报告方面和配合通信调试的要求。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合同期满后若更换运维服务商,还须承担交接过渡期的运维工作(过渡期一般为3个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6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65.#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须获得 (略) (集团)授权。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提供授权书,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 (略) 址: (略) (略) (www.ccgp-chongqing.gov.c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 (略) (略) (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 (略) (略) 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3月6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厅
地址: (略) (略) (略) 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 (略) (略) (略) 102号
联系人:杨旭光、战健
电话:02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02号
联系人:廖航宇、谢沛诘
电话:023-#、#
注: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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