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多人空气加压氧舱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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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多人空气加压氧舱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医用多人空气加压氧舱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略) 发布时间: 2025-02-19

项目概况

医用多人空气加压氧舱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医用多人空气加压氧舱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医用多人空气加压氧舱,1套。★2.1.1、舱体规格:直径≥2600 mm,长度≥7500 mm。★2.1.2、设计压力:≥0.25 MPa,最高工作压力:0.2 MPa。★2.1.3、额定进舱人数:12人(治疗舱8人,过渡舱4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氧舱A5)。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9日16时30分至2025年02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511会议室( (略) (略) 绥化东街2号),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完成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略) 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02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024-(略)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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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略) 发布时间: 2025-02-19

项目概况

医用多人空气加压氧舱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医用多人空气加压氧舱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医用多人空气加压氧舱,1套。★2.1.1、舱体规格:直径≥2600 mm,长度≥7500 mm。★2.1.2、设计压力:≥0.25 MPa,最高工作压力:0.2 MPa。★2.1.3、额定进舱人数:12人(治疗舱8人,过渡舱4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氧舱A5)。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9日16时30分至2025年02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511会议室( (略) (略) 绥化东街2号),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完成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略) 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02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02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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