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第三方自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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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第三方自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项目

兴 (略)

聘请第三方自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项目

项目概况

兴安盟人民医院聘请第三方自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项目,现向社会发出磋商公告请各有经营资质企业报名参会。

一、基本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盟人民医院聘请第三方自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资金:#元

项目地点:兴 (略) 新址( (略) 罕山西街66号)

计划工期:7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相应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

5.需要有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调取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医保结算数据、医院HIS系统数据、医院检查检验影像数据、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数据、财务数据,核查病历档案等有关资料。

2.核查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病历相关资料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存管理情况, (略) 、 (略) 、违反诊疗规范、违规收费、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违规采购线下药品、未按要求采购和使用国家组织集采中选产品等行为。

3.按 (略) (略) 转发《国家 (略) 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肿瘤、口腔、内分泌、麻醉、重症医、门诊慢性病学等九个领域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问题清单,对2023—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四、报名材料要求

1.目录清晰。

2.报名企业的企业资质。

3.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简介、项目服务简介、企业征信证明、企业业绩、响应招标要求、产品参数对照表、投标项目方案、报价单、产品数据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且密封,一正三副,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联系方式。

五、评分办法

详见附件

六、违规责任

如发生串标行为,串标公司三年内禁 (略) 任何招投标项目。串标法律依据与责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成,出具检查结论报告后,双方无异议,#方向#方提供合同等额发票3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八、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

九、报名地点

兴 (略) 门诊楼344办公室

联系人:赵伟 电话:#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9日

兴 (略)

聘请第三方自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项目

项目概况

兴安盟人民医院聘请第三方自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项目,现向社会发出磋商公告请各有经营资质企业报名参会。

一、基本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盟人民医院聘请第三方自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资金:#元

项目地点:兴 (略) 新址( (略) 罕山西街66号)

计划工期:7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相应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

5.需要有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调取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医保结算数据、医院HIS系统数据、医院检查检验影像数据、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数据、财务数据,核查病历档案等有关资料。

2.核查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病历相关资料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存管理情况, (略) 、 (略) 、违反诊疗规范、违规收费、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违规采购线下药品、未按要求采购和使用国家组织集采中选产品等行为。

3.按 (略) (略) 转发《国家 (略) 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肿瘤、口腔、内分泌、麻醉、重症医、门诊慢性病学等九个领域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问题清单,对2023—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四、报名材料要求

1.目录清晰。

2.报名企业的企业资质。

3.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简介、项目服务简介、企业征信证明、企业业绩、响应招标要求、产品参数对照表、投标项目方案、报价单、产品数据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且密封,一正三副,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联系方式。

五、评分办法

详见附件

六、违规责任

如发生串标行为,串标公司三年内禁 (略) 任何招投标项目。串标法律依据与责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成,出具检查结论报告后,双方无异议,#方向#方提供合同等额发票3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八、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

九、报名地点

兴 (略) 门诊楼344办公室

联系人:赵伟 电话:#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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