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智能运输机制造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烈山智能运输机制造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烈山智能运输机制造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无
1.4 招标人:淮北 (略) (略)
1.5 项目业主:淮北 (略) (略)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烈山智能运输机制造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HBGC(略)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GC(略)
2.5 建设地点: (略)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 (略) 烈山新蔡工业园内,占地约39.5亩。拟建建筑主要有1#厂房2#厂房等,主要功能为机械加工生产。其中1#厂房地上一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2米,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2#厂房地上一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2米,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约为(略)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建安工程费约3456.(略)元、设计费约66.5 万元。
2.8 计划工期:设计及施工合计90个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注:整个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其审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工期进度。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初步设计、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最终交付以及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及以上招标范围内的相关评审费用。
2.10 项目类别:设计施工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审查,达到施工图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资质或(略)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略)级资质或(略)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或(略)级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自2024年1月(含)以来连续 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
注1: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得兼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注2: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a.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中规定: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自2024年9月1日起,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失效。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b.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1.3 独立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略)元的设计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 / 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具备 / 业绩。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施工负责人具备 / 业绩。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5.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但招标人不得强制潜在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任务承担方。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④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或签章(字)、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完成,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盖章。
3.2其他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2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略),项目咨询请拨打招标代理电话:(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3 月 12 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 3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略) 197号,市招商大厦二楼)第四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 (略) (略) “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淮北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烈山镇华翊广场2号楼207
邮 编:(略)
联 系 人:吕工
电 话:0561-(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 (略)
地 址: (略) 港利上城20栋1301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 张肴肴
电 话:(略)
11.3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12-(略)
11.4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略) 199号招商大厦7楼
电 话:0561-(略)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其他事项:
12.2.1 本 (略) 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 (略) (略) ”下载“ (略) 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850-3300。投标人须使 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 (略) 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2.2.2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 (略) (略) ,联系电: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12.2..3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 (略) (略) 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4 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具体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①如采用第一类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招标公告(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徽商银行:(略)(略)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工商银行:(略)1319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工行 (略) 支行;
建行:(略)9188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②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A.采用纸质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C.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保函无效。
D.中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 (略) 理。
③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接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烈山智能运输机制造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烈山智能运输机制造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无
1.4 招标人:淮北 (略) (略)
1.5 项目业主:淮北 (略) (略)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烈山智能运输机制造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HBGC(略)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GC(略)
2.5 建设地点: (略)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 (略) 烈山新蔡工业园内,占地约39.5亩。拟建建筑主要有1#厂房2#厂房等,主要功能为机械加工生产。其中1#厂房地上一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2米,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2#厂房地上一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2米,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约为(略)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建安工程费约3456.(略)元、设计费约66.5 万元。
2.8 计划工期:设计及施工合计90个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注:整个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其审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工期进度。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初步设计、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最终交付以及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及以上招标范围内的相关评审费用。
2.10 项目类别:设计施工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审查,达到施工图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资质或(略)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略)级资质或(略)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或(略)级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自2024年1月(含)以来连续 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
注1: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得兼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注2: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a.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中规定: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自2024年9月1日起,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失效。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b.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1.3 独立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略)元的设计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 / 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具备 / 业绩。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施工负责人具备 / 业绩。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5.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但招标人不得强制潜在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任务承担方。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④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或签章(字)、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完成,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盖章。
3.2其他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2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略),项目咨询请拨打招标代理电话:(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3 月 12 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 3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略) 197号,市招商大厦二楼)第四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 (略) (略) “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淮北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烈山镇华翊广场2号楼207
邮 编:(略)
联 系 人:吕工
电 话:0561-(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 (略)
地 址: (略) 港利上城20栋1301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 张肴肴
电 话:(略)
11.3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12-(略)
11.4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略) 199号招商大厦7楼
电 话:0561-(略)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其他事项:
12.2.1 本 (略) 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 (略) (略) ”下载“ (略) 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850-3300。投标人须使 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 (略) 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2.2.2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 (略) (略) ,联系电: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12.2..3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 (略) (略) 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4 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具体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①如采用第一类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招标公告(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徽商银行:(略)(略)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工商银行:(略)1319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工行 (略) 支行;
建行:(略)9188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②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A.采用纸质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C.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保函无效。
D.中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 (略) 理。
③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接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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