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籽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草籽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索 引 号: | D26--2025-2137 | 分 类: | 综合 | |||
责任部门: | 遂 (略) | 发文日期: | 2025-02-19 17:18:34 | |||
标 题: | 遂川县新绿管理有限公司草籽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一、采购名称:遂 (略) 草籽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遂投采字2025SCX21号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四、最高限价:*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略) 理)
五、采购需求:遂 (略) 草籽采购项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如下)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用途 | 规格要求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KG) |
1 | 脱壳狗牙根 | (略) 复绿 | 净籽,春节、耐寒耐旱 | 650KG | 102 |
注:投标人应依据采购需求考虑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费、包装费、运输费及税金(3%及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负责,总价不得调整。
六、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2月28日前交货,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供货时向采购人随车提供该批次种子的植物检疫证书原件(详见承诺函)。
七、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在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八、特定资格要求:1)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九、付款方式:供货完成验收后付至90%,一个月后付剩余10%。
十、公告期限及开启时间:
1、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4日(询价文件的发出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国 (略) 、遂川县 (略) 或遂川 (略) 公众号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02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遂投 (略) 三楼开标厅(遂川 (略) 南侧2幢11室)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投采字2025SCX21号”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转账银行户名:遂 (略)
开户行:江西银行遂川支行
账号:*
注:(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询价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遂 (略) 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邀请文件。
特别提示:
1、若中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方式恶意竞价的,导致项目难以实施,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略) 开展相关业务资格。
2、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 (略)
地址: (略) 遂川县商 (略) 54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安遂投 (略)
地址: (略) 遂川 (略) 南侧2幢 11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 0796-*
电子邮箱:*@*26.com
3、项目负责人:罗先生
电话:178 7963 1606
4、集团纪委监督电话:0796-*
索 引 号: | D26--2025-2137 | 分 类: | 综合 | |||
责任部门: | 遂 (略) | 发文日期: | 2025-02-19 17:18:34 | |||
标 题: | 遂川县新绿管理有限公司草籽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一、采购名称:遂 (略) 草籽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遂投采字2025SCX21号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四、最高限价:*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略) 理)
五、采购需求:遂 (略) 草籽采购项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如下)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用途 | 规格要求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KG) |
1 | 脱壳狗牙根 | (略) 复绿 | 净籽,春节、耐寒耐旱 | 650KG | 102 |
注:投标人应依据采购需求考虑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费、包装费、运输费及税金(3%及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负责,总价不得调整。
六、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2月28日前交货,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供货时向采购人随车提供该批次种子的植物检疫证书原件(详见承诺函)。
七、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在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八、特定资格要求:1)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九、付款方式:供货完成验收后付至90%,一个月后付剩余10%。
十、公告期限及开启时间:
1、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4日(询价文件的发出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国 (略) 、遂川县 (略) 或遂川 (略) 公众号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02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遂投 (略) 三楼开标厅(遂川 (略) 南侧2幢11室)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投采字2025SCX21号”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转账银行户名:遂 (略)
开户行:江西银行遂川支行
账号:*
注:(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询价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遂 (略) 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邀请文件。
特别提示:
1、若中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方式恶意竞价的,导致项目难以实施,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略) 开展相关业务资格。
2、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 (略)
地址: (略) 遂川县商 (略) 54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安遂投 (略)
地址: (略) 遂川 (略) 南侧2幢 11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 0796-*
电子邮箱:*@*26.com
3、项目负责人:罗先生
电话:178 7963 1606
4、集团纪委监督电话: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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