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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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盛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泾源县公安局兴盛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泾源县公安局兴盛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泽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2025)-11

项目名称:泾源县公安局兴盛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方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 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 (略) 财政厅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 (略) 中国人民 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 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 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 (略) 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9日 至 2025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 (略)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 (略)      

地址: (略) 泾源县        

联系方式:黄婷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豪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金钻名座24层            

联系方式:牛娜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娜娜

电 话:*


泾源县公安局兴盛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泾源县公安局兴盛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泽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2025)-11

项目名称:泾源县公安局兴盛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方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 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 (略) 财政厅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 (略) 中国人民 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 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 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 (略) 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9日 至 2025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 (略)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 (略)      

地址: (略) 泾源县        

联系方式:黄婷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豪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金钻名座24层            

联系方式:牛娜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娜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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