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健康生物产业园减污降碳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健康生物产业园减污降碳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CG-2025-027
项目名称: (略) 健康生物产业园减污降碳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 (略) 健康生物产业园减污降碳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经济技 (略) 健康生物产业园化 (略) 入选浙江省第三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根据建设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工作安排,需 (略) 创建过程中的工作以及重点项目实施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并根据上级要求,定期进行工作进度调度和填报;收集梳理试点工作相关材料,开展试点建设效果自评估以及预验收,同时总结试点工作亮点,做好汇报事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8月底,基本完成创建过程指导及试点工作总结工作;2025年11月底,完成《金华经 (略) 健康生物产业园减污降碳试点建设自评估报告》;2025年12月底,完成试点建设预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3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 (略) 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 (略) 、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 (略) (http://**)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 (略) (http://**)首页的“政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还可 (略) (http://**)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 (略) 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 (略) 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 姜 峰 联系电话: # 0579-#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 朱晨祥 联系电话: # 0579-#
八、电子投标事项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05-27/#.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 (略) 下载并安装,( (略) 址: http://**-05-27/#.html)。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略) 操作指南。http://**-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 (略) 拒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金华经济技 (略) 分局
地 址: (略) 管委会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心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宁远大厦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继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张小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 (略) 财政金融部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313.8K
项目概况
(略) 健康生物产业园减污降碳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CG-2025-027
项目名称: (略) 健康生物产业园减污降碳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 (略) 健康生物产业园减污降碳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经济技 (略) 健康生物产业园化 (略) 入选浙江省第三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根据建设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工作安排,需 (略) 创建过程中的工作以及重点项目实施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并根据上级要求,定期进行工作进度调度和填报;收集梳理试点工作相关材料,开展试点建设效果自评估以及预验收,同时总结试点工作亮点,做好汇报事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8月底,基本完成创建过程指导及试点工作总结工作;2025年11月底,完成《金华经 (略) 健康生物产业园减污降碳试点建设自评估报告》;2025年12月底,完成试点建设预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3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 (略) 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 (略) 、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 (略) (http://**)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 (略) (http://**)首页的“政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还可 (略) (http://**)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 (略) 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 (略) 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 姜 峰 联系电话: # 0579-#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 朱晨祥 联系电话: # 0579-#
八、电子投标事项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05-27/#.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 (略) 下载并安装,( (略) 址: http://**-05-27/#.html)。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略) 操作指南。http://**-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 (略) 拒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金华经济技 (略) 分局
地 址: (略) 管委会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心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宁远大厦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继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张小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 (略) 财政金融部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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