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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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为做好农民增收政策解读,总结农民增收工作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拍摄宣传视频、媒体传播,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省农业农村厅将以公开比选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该项目。现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拍摄农民增收典型案例宣传片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项目预算

7.#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海南省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围绕经营净收入巩固、工资性收入跃升、转移净收入合理提升、财产净收入补短板四大行动, (略) 县推动政策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短视频的方式开展宣传。全年共计拍摄短视频6期,每期短视频时长为(3-5分钟),要总结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促农增收模式,力求做到见人见事见成效。

五、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3)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六、报价提交材料

(1)本公告中“五、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曾开展相关拍摄、宣传工作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4)拍摄实施方案。

(5)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五是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 (略) ( (略) (略) 59号省政府海 (略) 综合办公楼1214室)。

九、公告方式

中标结果在海南省农业农 (略) 站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98-#;监督电话:0898-#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19日




为做好农民增收政策解读,总结农民增收工作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拍摄宣传视频、媒体传播,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省农业农村厅将以公开比选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该项目。现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拍摄农民增收典型案例宣传片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项目预算

7.#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海南省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围绕经营净收入巩固、工资性收入跃升、转移净收入合理提升、财产净收入补短板四大行动, (略) 县推动政策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短视频的方式开展宣传。全年共计拍摄短视频6期,每期短视频时长为(3-5分钟),要总结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促农增收模式,力求做到见人见事见成效。

五、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3)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六、报价提交材料

(1)本公告中“五、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曾开展相关拍摄、宣传工作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4)拍摄实施方案。

(5)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五是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 (略) ( (略) (略) 59号省政府海 (略) 综合办公楼1214室)。

九、公告方式

中标结果在海南省农业农 (略) 站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98-#;监督电话:0898-#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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