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东方 (略) 2025年度PE管件及3PE钢塑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东方 (略) ,招标人为宁波东方 (略)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E管件及3PE钢塑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采购PE管件及3PE钢塑若干(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采购总金额(略)元,供货方供货满2年或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标段划分: 1个 。
交货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投标产品)。
3.3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燃气企业有过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加盖单位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9:00至2025年2月25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http://**: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 (略) 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略)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3.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15时整。
5.3.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与系统设置保证金验证方式一致)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与系统设置保证金验证方式一致)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3月5日14时00分,递交 (略) (略) (宁波 (略) (略) (宁 (略) 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
6.2 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为2025年3月5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宁波 (略) (http://**)和宁波 (略) 官网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略) (略) 系统使用费收 (略) (略) (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方 (略)
地址: (略) 石碶 (略) 277号
联系人:明经理
电话:0574-(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联 系 人:胡孙杰、徐情情、俞跃毅、叶雪琼
电 话:0574-(略)
电子邮箱:*@*q.com
监管单位:宁波 (略)
电话:057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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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东方 (略) 2025年度PE管件及3PE钢塑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东方 (略) ,招标人为宁波东方 (略)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E管件及3PE钢塑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采购PE管件及3PE钢塑若干(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采购总金额(略)元,供货方供货满2年或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标段划分: 1个 。
交货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投标产品)。
3.3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燃气企业有过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加盖单位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9:00至2025年2月25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http://**: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 (略) 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略)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3.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15时整。
5.3.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与系统设置保证金验证方式一致)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与系统设置保证金验证方式一致)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3月5日14时00分,递交 (略) (略) (宁波 (略) (略) (宁 (略) 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
6.2 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为2025年3月5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宁波 (略) (http://**)和宁波 (略) 官网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略) (略) 系统使用费收 (略) (略) (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方 (略)
地址: (略) 石碶 (略) 277号
联系人:明经理
电话:0574-(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联 系 人:胡孙杰、徐情情、俞跃毅、叶雪琼
电 话:0574-(略)
电子邮箱:*@*q.com
监管单位:宁波 (略)
电话:057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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