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2025—2026年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和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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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2025—2026年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和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成都高新区2025—2026年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服务项目比选邀请

成 (略) (略) 拟对2025—2026年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机构)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

2025—2026年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每年人民币46.#元(含税),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比选响应无效。供应商(机构)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供应商(机构)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注意事项

(一)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5年2月25日17:00前(北京时间,工作日),地点: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成 (略) (略) (略) 。

(二)供应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供应商(机构)代表领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自带U盘拷取比选文件电子文档。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10:00前(北京时间,工作日)

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等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比选时间:2025年2月27日

(五)比选地点: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成 (略) (略)

(六)比选公示:本次比选邀请和比选结果将在成 (略) (略) 站(http://**.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前来报名的供应商(机构)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局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机构),我局有权决定取消供应商(机构)本次响应报名资格、终止相关服务协议,并有权决定取消其以 (略)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机构)资格。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 (略) (略)

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

成 (略) (略)

2025年2月20日


成都高新区2025—2026年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服务项目比选邀请

成 (略) (略) 拟对2025—2026年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机构)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

2025—2026年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每年人民币46.#元(含税),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比选响应无效。供应商(机构)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供应商(机构)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注意事项

(一)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5年2月25日17:00前(北京时间,工作日),地点: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成 (略) (略) (略) 。

(二)供应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供应商(机构)代表领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自带U盘拷取比选文件电子文档。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10:00前(北京时间,工作日)

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等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比选时间:2025年2月27日

(五)比选地点: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成 (略) (略)

(六)比选公示:本次比选邀请和比选结果将在成 (略) (略) 站(http://**.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前来报名的供应商(机构)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局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机构),我局有权决定取消供应商(机构)本次响应报名资格、终止相关服务协议,并有权决定取消其以 (略)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机构)资格。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 (略) (略)

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

成 (略) (略)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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