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楼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因我司厂房楼顶计划实施光伏项目,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楼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项目位置:
项 (略) 清溪 (略) 105号力合紫荆智能制造中心16栋恒宝通光电大厦楼顶。
三、招标内容:
1、厂房屋顶(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光伏的安装 (略) 接入。
2、厂房屋顶钢结构安装、彩钢瓦安装及防水、消防设施调整,吸烟室和空压机房拆除,地面平整、 (略) 与窗户安装,以及照明安装。
3、满足电力、城管、环保、消防等政府部门的要求,依规取得许可批文或备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服务和信用良好的企业。联合投标时必须确定一家为牵头单位和合同签订单位。
2、牵头单位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人员取得相应岗位的电工、高空作业等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已有广东省成功实施的同类案例,规模不低于本项目,可安排现场参观。
4、投标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http://** ,于信 (略) 查询后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四、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完工日期:
1、光伏发电项目获得批准并成功投入运营,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2、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20日开始联系(第九条公布的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档。
投标人可于2月20日—2月24日联系技术答疑人到现场查看和测量、技术答疑。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盖章密封后应于2025年3月3日下午16:00前按第九条公布的地址送达或邮寄,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参与投标前需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2、2025年2月26 (略) (略) 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 (略) 清溪支行
银行账号:#6496
3、*@*ioptel.com邮箱。
4、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退还。
3)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5、没收投标保证金: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 参与公开招标后投标人撤回报价或者退出公开招标活动的;
3) 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4) 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5)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6) 经评标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7)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联系方式:
发布 (略) 址:http://**.cn
招标人: (略) (略)
投标联系人:林女士,0769-#-590,*@*ioptel.com
地址: (略) 清溪 (略) 105号力合紫荆智能制造中心16栋恒宝通光电大厦
技术答疑联系人:梅工,0769-#-699/ #。
监标人:曾女士 0755-#-828 *@*ioptel.com
(略) (略)
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公开招标公告
因我司厂房楼顶计划实施光伏项目,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楼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项目位置:
项 (略) 清溪 (略) 105号力合紫荆智能制造中心16栋恒宝通光电大厦楼顶。
三、招标内容:
1、厂房屋顶(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光伏的安装 (略) 接入。
2、厂房屋顶钢结构安装、彩钢瓦安装及防水、消防设施调整,吸烟室和空压机房拆除,地面平整、 (略) 与窗户安装,以及照明安装。
3、满足电力、城管、环保、消防等政府部门的要求,依规取得许可批文或备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服务和信用良好的企业。联合投标时必须确定一家为牵头单位和合同签订单位。
2、牵头单位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人员取得相应岗位的电工、高空作业等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已有广东省成功实施的同类案例,规模不低于本项目,可安排现场参观。
4、投标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http://** ,于信 (略) 查询后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四、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完工日期:
1、光伏发电项目获得批准并成功投入运营,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2、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20日开始联系(第九条公布的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档。
投标人可于2月20日—2月24日联系技术答疑人到现场查看和测量、技术答疑。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盖章密封后应于2025年3月3日下午16:00前按第九条公布的地址送达或邮寄,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参与投标前需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2、2025年2月26 (略) (略) 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 (略) 清溪支行
银行账号:#6496
3、*@*ioptel.com邮箱。
4、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退还。
3)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5、没收投标保证金: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 参与公开招标后投标人撤回报价或者退出公开招标活动的;
3) 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4) 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5)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6) 经评标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7)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联系方式:
发布 (略) 址:http://**.cn
招标人: (略) (略)
投标联系人:林女士,0769-#-590,*@*ioptel.com
地址: (略) 清溪 (略) 105号力合紫荆智能制造中心16栋恒宝通光电大厦
技术答疑联系人:梅工,0769-#-699/ #。
监标人:曾女士 0755-#-828 *@*ioptel.com
(略) (略)
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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