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蓝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蓝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程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JTZB-ZC-CS(略)
项目名称:蓝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程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 (略) 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工程(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总监信息应在“ (略) (http://** ) (略) 场监 (略) ”可查询;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2025年03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略)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为方便采购人备案留存工作,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包含word版响应文件,签章后的pdf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正两副,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名称: (略) 蓝田县 (略) (本级)
地址:蓝 (略) 45号 (略)
联系方式:029-(略)
名称:陕西嘉唐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略)室
联系方式: 029-(略)
项目联系人:王梦娜、张荷
电话: 029-(略)
陕西嘉唐 (略)
2025年02月20日
蓝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程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JTZB-ZC-CS(略)
项目名称:蓝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程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 (略) 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工程(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总监信息应在“ (略) (http://** ) (略) 场监 (略) ”可查询;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2025年03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略)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为方便采购人备案留存工作,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包含word版响应文件,签章后的pdf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正两副,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名称: (略) 蓝田县 (略) (本级)
地址:蓝 (略) 45号 (略)
联系方式:029-(略)
名称:陕西嘉唐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略)室
联系方式: 029-(略)
项目联系人:王梦娜、张荷
电话: 029-(略)
陕西嘉唐 (略)
2025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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