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服务结构、原材料采办计划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 (略) 油库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结构、原材料)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中 (略) 油库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结构、原材料) | (1)项目的原材及结构检测服务,检测内容与要求根据《 (略) 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检测单位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具体工作内容为: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物理、力学、化学性能的检测,包含但不限于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砂石常规检验简易土工试验、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等; (3)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测,以此证明该样品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4)认真做好检测工作的原始记录 (略) 理,并及时出具检试验报告(均须加盖单位检测专用章),检试验报告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详见附件。 | 2025-02 | 1. 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无 3. 资质要求: 应答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范围)须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须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检测资质。 4、其他要求: 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反馈时请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02月20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 (略) 油库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结构、原材料)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中 (略) 油库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结构、原材料) | (1)项目的原材及结构检测服务,检测内容与要求根据《 (略) 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检测单位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具体工作内容为: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物理、力学、化学性能的检测,包含但不限于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砂石常规检验简易土工试验、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等; (3)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测,以此证明该样品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4)认真做好检测工作的原始记录 (略) 理,并及时出具检试验报告(均须加盖单位检测专用章),检试验报告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详见附件。 | 2025-02 | 1. 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无 3. 资质要求: 应答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范围)须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须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检测资质。 4、其他要求: 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反馈时请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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