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锦屏镇富荣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改革,扎实开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保障师生员工及办学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屏山县锦屏镇富荣九年一贯制学校制定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实施教育教学管理等的总纲。
第三条:学校全称屏山县锦屏镇富荣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四条:学 (略) 人民政府批准,由屏山县人民政府举办,屏山县教 (略) 直接领导的全民事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为事业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是屏山县编办;业务主管部门是屏山县教 (略) 。
第六条: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第八条:学校地址:屏山县锦屏镇富荣场镇。电话:0831—*。邮政编码:*。
第九条:本章程中所涉内容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不符合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为准。
第二章:学校的性质、任务及其它
第十条:锦屏镇富荣九年一贯制学校是2020年8月,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拟将锦屏镇富荣中小学合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拥有 (略) 。初中部创办于1983年,前身为四川省屏山县县富荣职业中学校,2013年改名为屏山县富荣镇初级中学校,现有教学班5个,教职工21人,学生208人。小学本部创建于民国时期,现有教学班12个,学生361人,教职工26人。辖区基点校1所(青华基点校),现有教学班6个,学生108人,教职工10人。主要任务是承担业务主管部门规划和所在地政府要求范围内中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学制九年。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宗旨:智德双全 学有特长身心强健 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校训:崇德、尚文、敬学、亲校。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校训注释:我校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 (略) 于成长和发展之中,学校的任务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对他们进行修正、扶正、养成高尚的品德。健全的心智,健康的体魄,学会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学的关系。(5)、勤俭办学原则,即财物使用效率力求最大化,不铺张、不浪费。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有关要求实行校务公开。
第三十八条:学校实行行政管理人员联系镇属村小制度。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年级组、学科组(含课题组)和后勤组,实行基本工作经费与责任目标工作经费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十条: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与班级家长代表小组和“间周二”家长开放日,构建和谐育人环境。
第四十一条:学校依照上级规定,实行一学年一聘制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与工作岗位聘任,按照因事设岗、对岗竞聘、双向选择、由下而上逐层推选的原则进行。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岗位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任免。
第四十二条: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后勤人员和教育教学人员中非统测学科的人员实行分类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对群团负责人与年级主任比照行政管理人员中中层副职实施绩效考核。
第四十三条:对重大经费支出或采购须经行政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采购按上级相关规定报批后实施)。
第四十四条: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含校长交办或校长离校期间受校长委托临时负责人交办的相关事宜)。履行相应职责,综合协调安排完成日常行政工作。
第四十五条:少先队大队部是学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育人第一”的指导思想,依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遵循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规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依据,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以学校为主阵地,争取家长、社会各界支持配合,通过丰富的内容和活动形式;构建有效的 (略) 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十六条: (略) 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质量兴校”制定教务计划,安排教学工作,组织教学活动,制订教学规范,实施教学质量评估,具体落实学校教学目标任务。
第四十七条: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科研立校”的意识,以教研和教育科研促教师发展和质量提升,健全教研和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加强教研和教育科研常规管理,主动支持配合和协调上级相关部 (略) 教研和教育科研工作,落实校本研训工作。
第四十八条: (略) 是学校后勤管理的职能部门,要以“搞好服务,保障运行、确保安全”为第一要务,严格财务纪律,健全财物管理制度,为教育教学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高效、有效、有力保障。
第四十九条:各部门要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和优秀的团队作风,共同为办出有特色的金江中学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十条:学校使用和推广普通话。
第六章:教职工管理
第五十一条: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权利,并履行其相应义务。
一、教师享有如下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教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主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第五十二条:其他正式在岗职工的权利与义务,比照对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学校根据有关人事政策规定,实行全员聘用制。学校教职工调离学校或与学校终止人事关系,严格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手续。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五十四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学生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发给毕业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外,也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第五十五条:学校各部门按照分工与合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学生管理。
第五十六条:所有教职工在履职范围内须切实承担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与管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学校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工作的相关要求,抓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十八条:学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学生实施奖励,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实施帮扶制度。
第五十九条:学校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和管理。
第八章校产管理
第六十条:学校属政府举办,校产归国家所有,由学校管理。 (略) 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学校满足工作需要,保障正常运行,重视成本核算,防止铺张浪费的要求,做好财物管理。
第六十一条:学校应健全校产管理制。做好校产登记、消耗、报损工作,提高利用率,确保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第六十二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11月11日通过。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除有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的相关内容或有三之一本校教职工和过半数教代会代表要求修改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政策精神外,不得随意更改和修订。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屏山县锦屏镇富荣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改革,扎实开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保障师生员工及办学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屏山县锦屏镇富荣九年一贯制学校制定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实施教育教学管理等的总纲。
第三条:学校全称屏山县锦屏镇富荣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四条:学 (略) 人民政府批准,由屏山县人民政府举办,屏山县教 (略) 直接领导的全民事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为事业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是屏山县编办;业务主管部门是屏山县教 (略) 。
第六条: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第八条:学校地址:屏山县锦屏镇富荣场镇。电话:0831—*。邮政编码:*。
第九条:本章程中所涉内容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不符合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为准。
第二章:学校的性质、任务及其它
第十条:锦屏镇富荣九年一贯制学校是2020年8月,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拟将锦屏镇富荣中小学合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拥有 (略) 。初中部创办于1983年,前身为四川省屏山县县富荣职业中学校,2013年改名为屏山县富荣镇初级中学校,现有教学班5个,教职工21人,学生208人。小学本部创建于民国时期,现有教学班12个,学生361人,教职工26人。辖区基点校1所(青华基点校),现有教学班6个,学生108人,教职工10人。主要任务是承担业务主管部门规划和所在地政府要求范围内中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学制九年。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宗旨:智德双全 学有特长身心强健 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校训:崇德、尚文、敬学、亲校。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校训注释:我校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 (略) 于成长和发展之中,学校的任务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对他们进行修正、扶正、养成高尚的品德。健全的心智,健康的体魄,学会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学的关系。(5)、勤俭办学原则,即财物使用效率力求最大化,不铺张、不浪费。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有关要求实行校务公开。
第三十八条:学校实行行政管理人员联系镇属村小制度。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年级组、学科组(含课题组)和后勤组,实行基本工作经费与责任目标工作经费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十条: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与班级家长代表小组和“间周二”家长开放日,构建和谐育人环境。
第四十一条:学校依照上级规定,实行一学年一聘制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与工作岗位聘任,按照因事设岗、对岗竞聘、双向选择、由下而上逐层推选的原则进行。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岗位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任免。
第四十二条: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后勤人员和教育教学人员中非统测学科的人员实行分类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对群团负责人与年级主任比照行政管理人员中中层副职实施绩效考核。
第四十三条:对重大经费支出或采购须经行政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采购按上级相关规定报批后实施)。
第四十四条: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含校长交办或校长离校期间受校长委托临时负责人交办的相关事宜)。履行相应职责,综合协调安排完成日常行政工作。
第四十五条:少先队大队部是学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育人第一”的指导思想,依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遵循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规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依据,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以学校为主阵地,争取家长、社会各界支持配合,通过丰富的内容和活动形式;构建有效的 (略) 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十六条: (略) 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质量兴校”制定教务计划,安排教学工作,组织教学活动,制订教学规范,实施教学质量评估,具体落实学校教学目标任务。
第四十七条: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科研立校”的意识,以教研和教育科研促教师发展和质量提升,健全教研和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加强教研和教育科研常规管理,主动支持配合和协调上级相关部 (略) 教研和教育科研工作,落实校本研训工作。
第四十八条: (略) 是学校后勤管理的职能部门,要以“搞好服务,保障运行、确保安全”为第一要务,严格财务纪律,健全财物管理制度,为教育教学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高效、有效、有力保障。
第四十九条:各部门要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和优秀的团队作风,共同为办出有特色的金江中学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十条:学校使用和推广普通话。
第六章:教职工管理
第五十一条: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权利,并履行其相应义务。
一、教师享有如下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教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主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第五十二条:其他正式在岗职工的权利与义务,比照对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学校根据有关人事政策规定,实行全员聘用制。学校教职工调离学校或与学校终止人事关系,严格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手续。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五十四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学生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发给毕业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外,也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第五十五条:学校各部门按照分工与合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学生管理。
第五十六条:所有教职工在履职范围内须切实承担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与管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学校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工作的相关要求,抓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十八条:学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学生实施奖励,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实施帮扶制度。
第五十九条:学校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和管理。
第八章校产管理
第六十条:学校属政府举办,校产归国家所有,由学校管理。 (略) 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学校满足工作需要,保障正常运行,重视成本核算,防止铺张浪费的要求,做好财物管理。
第六十一条:学校应健全校产管理制。做好校产登记、消耗、报损工作,提高利用率,确保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第六十二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11月11日通过。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除有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的相关内容或有三之一本校教职工和过半数教代会代表要求修改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政策精神外,不得随意更改和修订。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屏山县锦屏镇富荣九年一贯制学校。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