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扩建项目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的公示
(略) 工业学校扩建项目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泾县泾川镇 (略) 工业学校校园内,其工程建设已实施完毕。现建设单位提出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对该工程进行了规划核实,核实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层数 | 规划批准建筑面积 建字第*号等八个 | 规划核实建筑面积 | 备注 |
(略) 工业学校 | (略) 工业学校扩建项目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1-6 | 总建筑面积*.26㎡ | 总建筑面积*.31㎡ |
经审查,申请人申请事项要件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划要求,拟予以规划核实。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规划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略) 工业学校扩建项目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天,公告日期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
意见反馈部门:泾县自然资 (略) 办公室
电话:*
(略) 工业学校扩建项目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泾县泾川镇 (略) 工业学校校园内,其工程建设已实施完毕。现建设单位提出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对该工程进行了规划核实,核实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层数 | 规划批准建筑面积 建字第*号等八个 | 规划核实建筑面积 | 备注 |
(略) 工业学校 | (略) 工业学校扩建项目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1-6 | 总建筑面积*.26㎡ | 总建筑面积*.31㎡ |
经审查,申请人申请事项要件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划要求,拟予以规划核实。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规划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略) 工业学校扩建项目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天,公告日期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
意见反馈部门:泾县自然资 (略)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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